耕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人员安置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其中土地补偿费和人员安置费的总和,一般是前3年年均产值的10-30倍。n林木、果树等地上物需要根据树龄、是否在盛果期等因素来估算。菜地、大棚要看年产值,大棚还要补偿地上物的建筑重置成本。
征地补偿标准包括: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由于现今城市规模扩大,水利公路等工程建设迅速,越来越多的农村土地难免会被征用,果树和苗木评估补偿价值的业务也越来越多。为使农村土地拆迁评估中涉及的果树补偿更加合理,本机构认为,应当在合理确定各项评估指标基础上,根据果树或苗木不同生长年限,分析各自的成本费用和预期收益,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和程序,并应注意有关的事项。
果树补偿价值评估中几个重要参数的确定进行说明: 1、选定合理的密植度,界定不同树种每亩的补偿株数 果树的密植度是果树群体结构的重要参数,影响着果树生长的空间环境和根系环境,也影响着果树的产量收成和果实品质。增加果树的密植度,有时是为了将来进行移栽,有时可能是另有不可告人的企图。一般的讲,超过合理的密植度,会使树冠缩小,不利于通风透光,影响单株和亩产量,也影响果实品质。评估人员应根据当地气候土质状况,种植技术与果农的种植经验等,综合界定某一品种果树每亩合理的补偿株数。
盛果期果树的评估 以苹果树为例其盛果期一般是在生长第八年到第二十年之间,其中第十年开始达到丰产稳产期。因此对于盛果期果树的补偿,给予果农次年一年的收入补偿。即便在收果后征用的果树,也应该给予次年收入补偿。果树评估值区间中价值的确定主要根据其实际生长状况和管理水平进行权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