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易注销有条件:
1、简易注销只适用于内资有限责任公司、个人企业、合伙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群体。
2、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外资公司及“一照”登记的企业不能使用。
3、税务有异常、股东失联、法人失联、情形的不适用。
4、公司异常状态、有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形不适用。
公司注销基本条件:
1、公司是合法设立的,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2、公司没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和纠纷。
3、公司无财产争议,股东一致同意解散。
4、公司税务事项已经处理完毕,无欠税漏税情况的。
办理公司注销可以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1、尽可能找到法人代表的下落,可以通过联系其亲友、合作伙伴、员工等途径,或者委托私家侦探帮助查找。
2、在法定的报纸上刊登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公司名称、法人代表失联的事实、要求法人代表尽快联系公司等。公告期间一般为30天。
3、如果法人代表在公告期满后仍未联系公司的,或者无法找到法人代表,可以由公司其他股东或者董事会成员代表公司申请向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解散和清算。
4、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符合注销条件,会发出《企业注销登记通知书》,并将相关信息报送国家税务部门进行注销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