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报告书,全称环境影响报告书。是由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对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编制的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的一种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根据《环评法》第17条和《建设项目环保管理条例》第8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建设项目概况;
(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四)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五)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六)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
(七)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涉及水土保持的建设项目,还有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