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
1、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
2、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权移转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
3、依法院判决发生商标权移转的,也应当办理移转手续。
4、转让商标时需一并转让手头上的近似商标。
办理商标转让或移转应当填写《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自2002年9月15日起,已经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申请转让或移转。
哪些商标可以转让?
1 注册商标:我国《商标法》第42条明确规定,注册商标可以进行转让。
2 申请中的商标:对于已经受理、但是还没有获得注册的商标,虽然商标法没有明文规定,但是一般认为,随着审查工作的进行,这类商标是有可能获得成功注册的,因此实务中是允许此类商标参照注册商标的要求进行转让的。
3 未注册商标:我国商标保护制度是以注册原则为主、使用原则为辅。因此,对于已经投入使用、但是没有进行注册申请的商标,或者曾经申请过、但是被驳回的商标,通常只有在度比较高等特殊情况下,才可能获得保护,而且所获得的保护也不是通常意义上的注册商标权。对于此类商标的权益,一般认为和使用主体关系密切,因此一般不存在常规意义上的商标转让。
公司注销后,商标如何办理转让?
《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注册商标权因转让以外的继承等其他事由发生移转的,接受该注册商标权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权移转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