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的这种越境转移量有多少尚难统计,但显然是正在增长。据绿色和平组织的调查报告,发达国家正在以每年5000万吨的规模向发展中国家转运危险废物,从1986年到1992年,发达国家已向发展中国家和东欧国家转移总量为1.63亿吨的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的越境转移给发展中国家乃至环境都具有不可忽视的危害。
(1)破坏生态环境。随意排放、贮存的危废在雨水地下水的长期渗透、扩散作用下,会污染水体和土壤,降低地区的环境功能等级。
(2)影响人类健康。危险废物通过摄入、吸入、皮肤吸收、眼接触而引起毒害,或引起燃烧、爆炸等危险性事件; 长期危害包括重复接触导致的长期中毒、致癌、致畸、致变等。
(3)制约可持续发展。危险废物不处理或不规范处理处置所带来的大气、水源、土壤等的污染也将会成为制约经济活动的瓶颈。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已于2016年3月30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名录包括:医疗废物,医药废物,废药物药品,农药废物,木材防腐剂废物,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有机溶剂废物,热处理含氰废物,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多氯(溴)联苯类废物,精(蒸 )馏残渣,染料、涂料废物,有机树脂类废物,新化学物质废物,爆炸性废物,感光材料废物,表面处理废物,焚烧处置残渣,含金属羰基化合物废物,含铍废物,含铬废物,含铜废物,含锌废物,含砷废物,含硒废物,含镉废物,含锑废物,含碲废物,含汞废物,含铊废物,含铅废物,无机氟化物废物,无机氰化物废物,废酸,废碱,石棉废物,有机磷化合物废物,有机氰化物废物,含酚废物,含酚废物,含醚废物,含有机卤化物废物,含镍废物,含钡废物,有色金属冶炼废物,其他废物,废催化剂等50大类。
按照《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根据化学品的危险性能可分为 6 大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和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腐蚀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就是经过压唯谈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易燃液体是指易燃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类似物质的液体。易燃固体是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焰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毒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自燃物品是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是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大量的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体。有的则不需明火,也能燃烧或爆炸。氧化剂是指于高氧化态,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并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包括含有过氧基的无机物,其本身不一定可燃,但能导致可燃物的燃烧,与松软的可燃物能组成爆炸性混合物,对热、震动或摩擦较敏感。有机过氧化物是指分子组成中含有过氧基的有机物,其本身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热、震动或摩擦极为指茄碰敏感。毒害品是指进入机体后,累积达一定的量,与体液和器官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学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某些器官和系统暂时性或持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腐蚀品是指能灼伤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坏的固体或液体纳肢。
化学处理:化学处理是采用化学方法破坏固体废物中的有害成分,从而达到无害化,或将其转变成为适于进一步处理、处置的形态。其目的在于改变处理物质的化学性质,从而减少它的危害性。这是危险废物终处置前常用的预处理措施,其处理设备为常规的化工设备。
固化处理:固化处理是采用固化基材将废物固定或包覆,以降低其对环境的危害,是一种较安全地运输和处置废物的处理过程,主要用于有害废物和放射性废物,固化体的容积远比原废物的容积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