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社会化的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中央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6号)提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评价重在市场和出资人认可。发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机构,探索社会化的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这个文件中,次提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评价重在市场和出资人认可”的标准
建立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
2006年,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十一五”规划纲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中组发〔2006〕11号)提出:“建立社会化的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研究制定中国特色职业经理人评价标准体系”。这个文件次提出“建立社会化的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的任务和“研究制定中国特色职业经理人评价标准体系”的要求。表明中国职业经理人评价标准体系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不能照搬照抄国外的东西。
2010年,《中央 关于印发〈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0〕6号)再次提出:“完善以市场和出资人认可为核心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体系,积极发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机构,建立社会化的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加强规范化管理”。
资格要求:
(1)已取得大专学历者,从事财务管理相关工作5年以上;
(2)已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者,从事财务管理相关工作3年以上;
(3)已取得研究生学历者,从事财务管理相关工作2年以上;
(4)取得国家财经类初中级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