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及结构要求
4.2.1推动器所有紧固件有防止其自动松脱的措施,无松动、缺件等。并设有“使用屈服应力≥640MPa的紧固件”的警示牌标识。
4.2.2推动器的运动部件应能动作灵活,无卡滞现象。
4.2.3推动器应有良好的密封,不得有渗、漏油现象。
推动器的表面涂覆应光滑平整,色泽均匀,不允许出现漏漆、流痕、起皮、花斑和磕碰损伤。
4.2.5由黑色金属制成的零部件,除不锈钢件和在油液中工作的零部件外,均应有防腐层。
外壳抗冲击性能
隔爆外壳应满足GB3836.1-2010中26.4.2冲击试验要求,冲击能量20J。 密封圈等非金属材料
密封圈等非金属材料满足GB3836.1-2010中第7章的要求。
4.3.5 电缆引入装置
4.3.5.1 引入装置的夹紧性能
本产品中电缆引入装置的夹紧性能应符合GB3836.1—2010附录A.3.1条规定。
4.3.5.2密封性能和机械强度
本产品密封圈应符合GB3836.2—2010附录C中C3条。GB3836.1—2010附录 A.3.1.5条中规定。
外壳表面温度试验
隔爆外壳表面温度应满足GB3836.1-2010中第26.5.1的要求。
4.3.11防护性能试验
隔爆外壳应满足GB3836.1中 26.4.5防护性能的要求,防护等级IP66。
4.3.12火焰烧蚀试验
接线盘经按19.3.1.3规定进行的火焰烧蚀试验后,应能通过GB3836.2中15.2规定的火焰烧蚀试验。
温升
电动机采用B级以上绝缘,温升在海拔和环境空气温度符合第4.2条规定时,定子绕组的温升限值(电阻法)不大于80K,采用耐高温轴承温度应小于等于95 ºC(温度计法)。在额定工作状态下外壳的高温度不得超过140ºC(温度计法)。如试验地点的海拔或环境空气温度与4.2.1的规定不同时,温升限值应按GB755的规定修正。
包装
7.2.1出厂产品均需进行包装(如需方许可,可采用裸装)并应符合GB/T 13384的规定。
7.2.2每台产品须带如下随机文件:
a) 产品合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标志证书复印件;
b) 产品使用说明书;
c) 装箱清单;
d) 装配图。
7.3运输与贮存
7.3.1出厂产品在运输吊装中,严禁倒置和磕碰。
7.3.2推动器应在没有雨雪侵入,空气流通,无阳光曝晒的环境中保管储存。
8 质量
在用户遵守产品保管和合理安装、正确使用的条件下,产品自使用之日起12个月内,但不超过自发货之日起算起18个月内,确因制造质量不良而不能正常工作时,本厂无偿为用户修理或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