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字画鉴定机构
“鉴”就是比较,“有比较才能有鉴别”。比较是指实物间的比较,真迹与真迹比,同时代或同一人作品之间相互比,从中寻找共同点;真迹与伪品比,不同时代或不同人作品之间相互比,从中找出相异点。通过反复比较,就能逐步掌握时代、个人的风格特点。因此,多看实物,多作比较,是提高“目鉴”水平的关键。同时,观看、比较实物,不能仅仅停留在直观的感性认识阶段,上升到理性认识,即通过比较找出其间的内在关系,以及某时代、画家、作品本质方面的特征,这样才能在心目中牢固地形成准确鲜明的时代风格和个人风格之“样板”,以此作为以后鉴定的可靠依据,并在今后的实践中加以检验、修正、充实、从而达到更客观科学的认识,目鉴水平也随之不断提高。诚然,以目鉴定真伪的先决条件是该时代或该画家的存世真迹多,鉴者见得也多,有实物可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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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既需要熟悉真迹,也应了解伪品,掌握了历代伪造书画的各种花样和各种类型的伪作,就能根据不同情况去伪存真,还其本来面目。考要运用文献资料,文献也有真伪、正误之别,故也要多方比较,去伪纠误,以准确的史料来辅助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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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法对每个画家来说,都不相同,即使属于同一类型的笔法形式,也无完全一致者。因为笔法是一个画家经过长期操练、自然而然形成的,一旦凝定成习惯特点后,本人主观上想改变都难。模仿者不可能具备与之相同的操练过程和时间,也会因功力的深浅不同而呈现了某种差异;至于个性鲜明的笔法,就更难奏效。因此依据笔法来掌握个人风格以至时代风格,是可靠和关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