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登记;登记机关委托其下属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所登记。
个体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办理资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3)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
办理地点:当地工商局
2、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办理资料: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相片一张。
(3)经营场地证明;
(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营业执照办理后续事项
注:领取营业执照后,并不能马上开业,还办理以下事项:
1、刻章等事项
凭营业执照,到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至此,一个公司注册完成。
2、办理银行基本户
公司注册完成后,需要办理银行基本户开户。基本户是公司资金往来的主要账户,经营活动的日常资金收付以及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都可以通过这个账户来办理。每个公司只能开一个基本户。
3、记账报税
完成公司注册后,需先办理税务报到,报到时需提供一名会计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公司成立后一个月起,需要会计每月记账并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企业准备好资料到专管所报到后,税务局将核定企业缴纳税金的种类、税率、申报税金的时间,及企业的税务专管员。企业日后将根据税务部门核定的税金进行申报与缴纳。
4、缴纳社保
公司注册完成后,需要在30天内到所在区域管辖的社保局开设公司社保账户,办理《社保登记证》及CA证书,并和社保、银行签订三方协议。之后,社保的相关费用会在缴纳社保时自动从银行基本户里扣除。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
(2)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
(3)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4)刻章
(5)办理国税登记证
(6)办理地税登记证
(7)设立基本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