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广泛、使用方便、价格低廉等优点。灭火器主要由筒体、瓶头阀、喷射软管(喷嘴)等组成,灭火剂为碳酸氢纳(ABC型为磷酸铵盐)灭火剂,驱动气体为氮气,常温下其工作压力为1.5MPa。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报废:
1、筒体水压试验检查出现渗漏和宏观变形(残余变形量)6%)等影响强度的;
2、筒体严重锈蚀(锈蚀面积)1乃的)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的,筒体明显变形的;
3、内日式器头没有或未安装卸气螺钊一和固定螺钊-的;
4、无问歇喷射机构的,贮压式灭火器无压力指示器的;
5、结构不合理的,如:简体平底、外置贮气瓶进气管从筒身上进入筒体内部的;
6、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的;
7、未取得产品型式认证}5的厂家生产的;
8、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下列年限的: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8a;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0a;手提式1211灭火器10a;手提式一氧化碳灭火器12a;推车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10a;推车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2a;推车式1211灭火器10a;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a;
9、部或各省市消防机构明令禁止销售和维修的。
在检查维护中,凡在第(1),(2),(3),(4)项中查出问题的,用户应及时解决,消除隐患;凡在第((5),(6),(7),(8)项中查出问题的,进行检验维修;凡在第(9)项中查出问题的,进行报废更新。
储气瓶从出厂日期算起五年后,以后每隔三年按 GB4351 的 3.6.2 款的要求做水压试验。水压试验不合格者更换。没有按 GB 4351《手提式灭火器通用技术条件》的 6.3 条的要求打钢印的储气瓶更换。
器头不允许存在裂纹、螺纹失效等缺陷,否则更换。塑料器头使用二年后与筒体一起做水压试验检查,不合格者更换。金属器头从出厂之日起,每隔五年筒体一起做一次水压试验,不合格者更换。
化学泡沫灭火器的内剂瓶不得有裂纹等缺陷,否则更换。水型或泡沫型灭火器的滤网损坏的,更换。所有需更换的灭火器零、部件应尽可能采用原生产厂生产的。若采用其他厂或自制的零、部件,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灭火器生产厂的设计要求。
经过维修的灭火器,其充装的灭火剂应符合有关灭火剂的标准要求。经维修后的灭火器,在灭火器的筒身和储气瓶别贴上性维修铭牌。铭牌的位置在灭火器生产厂贴花的背面筒身上。铭牌的尺寸推荐为 70mm×50mm。铭牌的颜色推荐为白底黑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