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器的表面涂覆应光滑平整,色泽均匀,不允许出现漏漆、流痕、起皮、花斑和磕碰损伤。
4.2.5由黑色金属制成的零部件,除不锈钢件和在油液中工作的零部件外,均应有防腐层。
偶然过电流试验
电动机应能承受1.5倍额定电流,历时不小于2min的偶然过电流试验电机不损坏,能正常工作。
4.4.7.3过转矩试验
电动机热状态和逐渐增加转矩的情况下,应能承受1.6倍额定转矩的过转矩试验历时15S而无转速突变、停转及发生有害变形,此时,电压和频率应维持额定值。
4.4.7.4三相电流不平衡试验
当三相电源平衡时,电动机的三相空载电流中任何一相与三相平均值的偏差应不大于三相平均值的10%。
防爆性能试验(BEd系列推动器)
5.3.1隔爆结构、参数检查
按GB3836.1~2—2010的要求,采用卡尺等常规量具或目测方法进行。
5.3.2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按GB3836.3—2010中 4.3和4.4的要求,采用卡尺检测。
5.3.3外壳抗冲击性能
按GB3836.1—2010中26.4.2条进行。
5.3.4密封圈等非金属材料耐热、耐寒试验
密封圈等非金属材料耐热按GB3836.1—2010第26.8条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耐寒试验按GB3836.1—2010第26.9条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
5.3.5 电缆引入装置的夹紧与密封性能、机械强度试验:
分别按GB3836.1—2010附录A.3.1条、GB3836.2—2010附录C3条、GB3836.—2010附录A.3.1.5条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