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2760-2014)规定:甜蜜素在水果罐头、果冻、冷饮、复合调味料等食品中的大使用量为0.65g/kg,在面包、糕点、方便米面食品中的大用量为1.6g/kg,在果酱、蜜饯、熟制豆类等食品中的大用量为1.0g/kg,在果糕类、凉果类食品中的大用量为8.0g/kg,在坚果类食品中的大用量包括1.2g/kg(脱壳类)和6.0g/kg(带壳类)两种。除上述食品外,其他食品一律不得添加甜蜜素。 和我国不同的是,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已全面禁用甜蜜素,因此食品中甜蜜素检验对于我国食品出口美国、日本等国家就显得至关重要。
在我国居民膳食中甜蜜素暴露的理论风险评估中提到,我国居民全人群每日通过各类食品摄入甜蜜素的平均水平低于欧盟食品科学会(SCF)制订的ADI(7.00mg/kg BW),各年龄组人群摄入甜蜜素的平均摄入量也均未超过ADI值,但是2~3岁、4~9岁、10~17岁人群中的高暴露人群(P97.5)其甜蜜素的摄入量分别超过甜蜜素 ADI的146.32%、86.78%、9.19%;对我国居民膳食中甜蜜素暴露的贡献率较高的是糕点、带壳熟制坚果与籽类。建议中小学生食用零食的时候,尽量少食用甜蜜素暴露贡献率高的食品类别如熟制坚果与籽类、蜜饯果糕、调味面制品。对果冻、饮料、冷冻饮品、面包糕点也应控制食用量,特别应注意不要用喝饮料代替喝水,不要把面包糕点当主食食用。
甜蜜素使用方法: 1、使用时与水1比500之比率配合,就有足够的甜度。 2、甜蜜素单使用时,其甜度为10克等于蔗糖500克(50倍)。 3、甜蜜素与蔗糖一起配合使用时,其甜度可达80倍以上。 4、甜蜜素与蔗糖及0.3%重量之有机酸(柠檬酸等)一起使用时,其甜度可达100倍或100倍以上。 5、甜蜜素与蔗糖及0.3%重量之有机酸及10%重量之糖精一起使用时,其甜度可达150倍以上。
通常情况下,糖精钠主要是通过法和苯酐法进行生产。其中,在利用法生产糖精钠的过程中,一般会生成邻磺酰胺这种中间品,并且邻磺酰胺经氧化、酸析后往往会生成不溶性糖精。在实际生产过程中,由于氧化不,未反应的邻磺酰胺也不能完全分离,而邻磺酰胺有属于致物,在这种情况下,国家产业政策进一步限制了糖精钠行业的发展。为此,国家对糖精钠产品进行生产、限产限销式管控,对于年度生产计划,企业都需要进行审批,在使用糖精钠产品方面同样有着严格的管理。
糖精是有机化工合成产品,是食品添加剂而不是食品,除了在味觉上引起甜的感觉外,对人体无任何营养价值。相反,当食用较多的糖精时,会影响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使食欲减退。 糖精钠俗称糖精,这是一种没有任何营养价值的甜味剂,进入口中,很快产生甜感,甜度是蔗糖的350~450倍,余味有苦味感。1kg糖精价格40元左右,1kg糖精相当于400kg左右的蔗糖,无怪乎一些食品生产厂家大量使用糖精。过量使用糖精的现象很常见,特别是在某些劣质饮料、蜜饯和果脯中。
苯甲酸钠还用于红酒生产过程当中停止发酵。苯甲酸钠自然产生于苹果、梨子、越橘等水果,丁香、桂皮等略带甜味的香料,也含有少量的苯甲酸钠。但这些食品当中的苯甲酸钠不是为了自身的防腐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