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迹的总体特殊性是笔迹检验的鉴别依据。这是由于个人的书写习惯具有共同性与特殊性的双重属性,决定了不同人的笔迹特征既有符合又有差异,而特征总和则各不相同。
笔迹鉴定样本,应以平时样本为主,实验样本为辅。仅凭实验样本,是不宜做出笔迹鉴定结论的。此外,鉴定人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技术条件,还可以要求委托人提供其他样本,以及与检验有关的其他情况,如实验样本的提取方式,被鉴定人的具体情况等。
检材落款时间、怀疑时间,这两个时间点的文件,比如双方同时间段签订的合同或者其他书面材料,或者好是某第三方具备公信力的机构保管的文件,比如法院、工商部门存档的原件等,否则极有可能被对方当事人存疑。其次,样本会被根本损毁,一般保管的有价值的文件无法进行鉴定。后,样本上的笔迹好是与检材同种类的笔墨书写完成。
右手作案人改用左手书写,是偶然行为,新手上路,左手肌肉、骨骼等新书写器官部件运动不协调,与右手书写动力定型不匹配,形成快速的神经刺激与较慢的书写行为之间“欲速则不达”的矛盾。
(1)操控运笔能力减弱,笔力单一,运笔基本形式为推、拉两种;笔离不开纸面,运笔呆板、转折生硬,左手伪装笔迹的笔画好似蚯蚓状;搭配定位不准,穿透其他笔画。
(2)字行不齐,一般向右下方倾斜。
(3)结构不严,字行不正。
(4)偏旁之间、单子之间彼此立没有牵连关系。
(5)笔画参差不齐、弯曲、抖动、粘连。
(6)单字规格不齐,笔画繁多的字容易夸大。
左手字的显著特点是在起笔处有反射沟,单字会出现反向。
按照人体生理结构,为了便于左手书写,要字行方向、偏旁组合方向、笔画方向均自右向左。
因此,左手伪装书写遵循右手书写规范。又由于书写行为是在神经信息指挥下进行的,致使左手书写行为慢速书写,意在笔先,才能写好,否则思维飘逸,失去控制,就会出现反向运笔。主要包括:
(1)起笔形成反射沟
(2)左右偏旁颠倒
(3)反字
(4)词序颠倒
左手伪装字整体向右下倾斜,但部分笔画会向上倾斜,这是由于起笔、行笔方向差异造成的。当横笔画起笔自左端向右时,左手推笔向右推进,但行笔过程中左臂不能随笔同步推进,一次腕抬起的距离需要连写数字。单字间距拥挤,字行排列围成一个以腕部支撑点为圆点的扇形,形成左高右低的现象,是左手书写具有阶段性、节奏性。致使笔迹整体向右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