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3日之前,规定对食品经营者坚持先证后照,未取得前置审批文件,不得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2009年6月1日开始施行的食品安全法,我国将于6月1日起正式启用食品流通许可证,取代已沿用了几十年的食品卫生许可证。
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有食品安全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四是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2012年1到11月,全国工商系统新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146.12万个,全国食品经营主体共计达到613.38万户。这是记者8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工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
全国工商系统已累计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594.64万个,加上原已领取食品卫生许可证并仍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者,全国持有“两证”的合法食品经营主体总计达到613.38万户。
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人应当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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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食品流通经营者在2009年6月1日前已经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原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自愿申请换证、原许可证载明事项发生变化或者有效期届满,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提出申请,经审核机关审核后,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
已经具有主体资格的经营者在经营项目中申请增加食品流通项目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不需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对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当场审验后退回。 [2]
变更
食品经营者注册公司改变许可事项,应当向原许可机关申请变更食品流通许可。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改变许可事项。食品经营者向原许可机关申请变更食品流通许可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食品流通变更许可申请书》;
《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
与变更食品流通许可事项相关的材料。
食品流通许可的有效期为3年。食品经营者需要延续食品流通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
办理许可证延续的,换发后的《食品流通许可证》编号不变,但发证年份按照实际情况填写,有效期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