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标准包括: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现如今城市建设飞快,基础设施等基本建设工程有时涉及到了大量果树,由于某些相关部门制定的补偿标准过于笼统或过低,常引起作为果树业主的果农的不满。我们评估人员,职责是正确评估价格,切实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在保持立、客观、公正的前提下,同双方当事人建立互相信任的关系,营造和谐气氛;不能将征地中产生的矛盾转化成为评估中的矛盾。
因征用土地而需要进行的拆迁中涉及的资产需要进行的价值评估。由立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资产进行评估的结果作为拆迁方和被拆迁方之间经济补偿协商的价格参考依据,更容易为双方所接受。
果树补偿价值评估中几个重要参数的确定进行说明: 1、选定合理的密植度,界定不同树种每亩的补偿株数 果树的密植度是果树群体结构的重要参数,影响着果树生长的空间环境和根系环境,也影响着果树的产量收成和果实品质。增加果树的密植度,有时是为了将来进行移栽,有时可能是另有不可告人的企图。一般的讲,超过合理的密植度,会使树冠缩小,不利于通风透光,影响单株和亩产量,也影响果实品质。评估人员应根据当地气候土质状况,种植技术与果农的种植经验等,综合界定某一品种果树每亩合理的补偿株数。
调查产量收成,也是确定补偿价值的重要步骤。一般而言,在合理密植度的前提下,结果期的产量主要受水利、土壤和管理技术的影响,但又受生长状况的限制。因此,果树收入需根据其生长年限和果树生长状态测算其产量和收入。
幼龄期就是果树处在生长初级阶段,果树尚未结果,或因枝身尚未发育成熟未达到承载能力不让其结果。因此幼龄期的果树评估主要考虑施肥、浇水等培育费用,加上其他费用及必要的行业平均报酬率,然后进行个别系数修正,得出评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