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使用参考:在罐头加工食品中如汤类罐头,1~2 g/kg;蔬菜罐头,0.5~3 g/kg;肉类罐头,0.5~4.0 g/kg;鱼类罐头,2~5 g/kg;香肠、火腿,1~3 g/kg;调味汁、调味品,3~10 g/kg;小吃食品,1~5 g/kg;酱油,3~6 g/kg;加工干酪,4~5 g/kg;脱水汤粉,50~80 g/kg;方便面调料,50~150 g/kg;速煮面汤粉,100~170 g/kg。
谷氨酸钠就是味精的主要成分,不要一看它的名字这么长,就觉得头疼。说得更简单一些,如果熬汤的时候,您熬的不是青菜豆腐汤,而是一锅鸡汤的话,您可能会有这种经验——往鸡汤中加一些食盐,味道会鲜美。这是因为鸡肉当中富含谷氨酸这种氨基酸,您又放了一些氯化钠盐进去,便在不知不觉当中就制造了谷氨酸钠,也就是味精。
要注意的是如果在100℃以上的高温中使用味精,经科学家证明,味精在100℃时加热半小时,只有0.3%的谷氨酸钠生成焦谷氨酸钠,对人体影响甚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