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和法规,确保建筑拆除工程施工安全,保障从业人员在拆除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建筑拆除工程特点,制定本规范。
当采用机械拆除时,应从上至下,逐层分段进行,应先拆除非承重结构,再拆除承重结构。拆除框架结构建筑,按楼板、次梁、主梁、柱子的顺序进行施工,对只进行部分拆除的建筑,先将保留部分加固,再进行分离拆除。
拆除管道及容器时,在查清残留物的性质,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安全后,方可进行拆除施工。拆除梁和悬挑构件时,应采取有效的下落控制措施,方可切断两端的支撑。
建设单位应在拆除工程开工前15日,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①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②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③拆除施工组织方案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1]④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操作流动性大;操作人员素质要求低;潜在危险:无原图纸难以制定拆除方案,容易产生判断错误;由于加层改造,原承载系统的应力状态发生了变化。在拆除过程中,由于拆除了某一构件,原建筑平衡系统经常损坏,部分构件倾覆并造成人员伤亡。
拆迁前确认拆迁工程,拆迁前,会同拆迁负责人在现场确认拆迁项目,并对拆迁尺寸进行标记和标记。除前确认管道位置施工前,关闭水源主开关,并暂时切断报警器和保存系统。应标明管道可能通过的位置,以防止水管和电管被打破,特别是在拆除烟雾探测器、洒水头和天花板报警器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