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公司注销所需资料
公司注销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股东大会决议
3 .公司原始档案
4 .去工商局领取表格
二、登报报告:
1.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股东会决议复印件;
2.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 公告内容(注销前成立的清算组,准备注销请各债权债务人自见报45日内到我公司清算小组办理债权债务事宜)
三、登报报告在45个工作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
1. 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
2. 税务注销证明文件;
3. 公司股东会决议
4. 公司清算报告;
5. 工商局领取的表格;
6. 公司原始档案
为了避免给公司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各法人应依据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不可懈怠。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注销公司的注意事项
注销步骤如下:
一、清算
公司到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销程序之定要依法进行公司清算,包括终止生产经营销售活动、了结公司事务、了结民事诉讼、清理债权和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等。
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依下列步骤展开:
1、成立清算组。
2、展开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 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馀财产、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并吊销营业执照。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4、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 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清算费用、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应缴纳的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分配剩馀财产、终结清算工作。
如果您需要注销公司,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等);
2. 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副本;
3. 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副本;
4. 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副本;
5. 公司银行账户信息及银行开户许可证;
6. 公司对外开具的各种合同、协议、结算单据等,以及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签署的有关协议;
7. 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如申请注销原因的证明文件等
1、注册资本并不需要一次缴清
我国目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认缴制的意思就是:注册资本不用在一开始就全部缴纳完成,而是只要在承诺的时限内(一般为10-20年)缴完即可,这的降低了公司注册时的资金压力。
2、公司注册资本写多少,要参考所在行业资质要求
例如,互联网公司申请ICP经营许可证时,ICP经营许可证要求公司注册资本在100万以上;天猫对大多数类目的入驻商家标准也是100万以上。其他需要资质/资格的,要参照本行业一般的做法。
3、注册资本越大,承担的风险/责任就越大
举个例子,比如一家注册资本为100万的公司,后来公司经营不善,欠了1000万的外债,股东多只需用他100万的出资额来承担责任,超出的部分就和他没关系了。但如果这家公司的注册资本是1000万,
那么就要承担全部1000万的责任!
所以,注册资本并不是越大越好,大部分互联网创业者走的是股权融资的路子,重要的是股权比例,而不是注册资本。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设定一个合理的注册资本,才是理智的选择。
4、什么是验资报告,需要做吗?
之前在实缴制的时候,注册资本是需要验资报告的。现在认缴制已经基本不需要了,只有少数情况会用到,例如:参加招投标项目,招标方要求出具验资报告;跟规模比较大的企业合作,对方为了确认你的公司实力,也会要求出具验资报告。如果需要用到验资报告,可以在注册资本实缴完成后,找会计师事务所来出具。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是指公司成立后,经权力机构决议,依法定程序使其注册资本在原有基础上进行削减的法律行为。其法定程序如下:
(一)公司权力机构作出决议或决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在有限责任公司,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决议通过;在国有资公司,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资公司的减资,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批准。在股份有限公司,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决议通过。
(二)编制表册。公司决议减少注册资本时,董事会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通知和公告。应当注意的是,就增加注册资本这一事项,公司不必通知和公告债权人,但当公司减少其注册资本时,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次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四)进行变更登记。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公司章程原定的注册资本发生变化,须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办理登记时虚报注册资本的,责令改正,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收购本公司股票的方式减少注册资本的,在10日内注销该部分股份,并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
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低限额。
个体工商户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者作为经营者登记,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
3、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4、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
5、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