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铺客车车顶天窗和两侧车窗。车门打不开的情况下,选择车窗逃生。注意是否有可以打开的车窗,可以选择跳窗逃生。打开车顶天窗的扳手或开关,用力外推即可。用安全锤用力敲击两侧车窗,出现裂缝后,大力踹开以供逃生。
卧铺客车车门应是的逃生通道。车门口切忌恐慌拥挤,避免发生踩踏;下车时留意车外情况,如水沟和过往车辆等;生命安全放,下车后切忌返回车内拿东西。
是否有车辆保险是一件极为重要的事情,可以说没有保险的租车公司都是属于非法运营的。正规的租车公司都会在合同处出示购买车上人员险这一项。在行程中可以的保障乘客的安全问题,也更有能力去应对可能会发生的各种问题。如果发生安全事故的时候,租车公司可以通过保险理赔乘客的损失,非正规的租车公司在没有这些手续和文件的时候可能会出现消失的情况,这样对消费者是极为不负责任的。所以在租车时,一定要租用那种有保险的租车公司,这样才会有保障。
消费者在租车的前提不仅会考虑到安全,还有的就是价格的问题。具有合理性的租车价格不一定就是低的价格。有一些挂靠的车辆由于不需要向缴纳税费以及不需要购买保险,所以价格就会比很多租车公司低很多。但是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这样不仅是不道德也是违法的事情。在出现安全问题之后,挂靠车辆没有办法承担高额的赔偿所以没有办法保障消费者基本权益,在理赔的时候,可能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麻烦。而正规的租车公司可能只是在保险和税费上多了几十元就可以少去各种各样的安全问题。
卧铺客车货物在承运责任期间发生的灭失、损坏、雨湿、污染、短少、烧毁、被窃事故(以下称货物损失),由承运人按下列办法赔偿: 一、货物损失赔偿费包括货物价格、运费、其他杂费。货物赔偿金额按货物实际损失赔偿。全部灭失(含报废,下同)全部赔偿;部分灭失,部分赔偿;能修复者,按修理费加送修运费赔偿;不能修复,但尚能使用者,按货物损失程度所减低的价值赔偿。 二、办理保价运输的零担货物,按声明价格赔偿,实际损失低于声明价格时,按实际损失赔偿。 三、短少的货物赔偿后,又被全部或部分查回,应送还托运人或收货人,并收回已赔偿的全部或部分金额。 四、货物起运前发生损失赔偿的,已收运费予以退还;货物到达后发生损失,对货物部分损坏赔偿后尚能使用的,运费不予退还;全部赔偿的,退还已收运费;运输途中因行车肇事等原因造成货物损失而不能到达终点的,未完成路段的运费应予退还。
卧铺客车货物起运前发生短缺、残损,由起运站处理后方可起运;货物到达后发生票货差误。分别按下列办法处理: 一、有票无货,到达站相符,交接双方在票单上签注,由到达站查询处理。到达站不符,交接双方在票单上签注,货票退回起运站。 二、有货无票,到站相符,应予收货,交接双方在清单上签注,并通知起运站补发货票;到站不符,交接双方在清单上签注,货物退回起运站。 三、货物短缺、残损(包装破损),不得拒绝收货。交接双方验货、复磅、记录签章、通知起运站,由到达站处理,由责任方赔偿。 四、流向错误,越站错运,票、货退还起运站或货票标明的到站。
卧铺客车已受理的货物在未起运前,托运人可以取消托运。承运人按规定核收取消托运手续费和其它已支出的费用。运费和其它尚未支出的费用退还托运人。托运人要求变更到站或收货人的,需办理变更手续,并换拴(贴)货物标签。承运人按规定核收变更手续费,并由托运人承担由此给承运人造成的实际损失。货物已经起运的,不予办理取消和变更。由于承运人的责任而造成取消运输的,承运人免收手续费、退还全部运杂费,并承担由此给托运人造成的直接实际损失。
卧铺客车安全出口 (1)车长小于6m的客车,在乘坐区的两侧应具有紧急时乘客易于逃生或救援的侧窗。 (2)车长不小于6m的客车,如车身右侧仅有一个供乘客上下的车门时,应设置安全门或安全窗。长途客车和旅游客车应设置车顶安全出口。卧铺客车的卧铺布置为上、下双层时,侧窗布置应为上下双排。使用安全门时应不用其它器具即可将其向外推开。安全出口的数量、位置应符合有关规定。
卧铺客车汽车安全带 1.乘用车的所有座椅(第三排及第三排以后的可折叠座椅除外)均应装置汽车安全带,座位数不大于20(含驾驶员座位,下同)或者车长不大于6m的客车及高设计车速不小于100km/h的货车和半挂牵引车的前排座椅应装置汽车安全带。长途客车和旅游客车的驾驶员座椅、前面没有座椅的座椅及前面护栏不能起到必要防护作用的座椅应装置汽车安全带;当(同向)座椅的座间距大于1000mm且座垫前面沿座椅纵向不大于600mm的范围内没有能起到防护作用的护栏或其它物体时,也应装置汽车安全带。 2.卧铺客车的每个铺位均应安装两点式汽车安全带。 3.汽车安全带应可靠有效,安装位置应合理,固应有足够的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