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出版物全国连锁经营单位《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继续有效,但限于按照原许可证登记事项开展经营活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不再受理有关连锁经营单位变更登记事项申请;原核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于有效期满后自动失效。
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需要哪些条件:
1、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
2、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含:出版物零售业务;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须有实体书店,且经营场所不能为住宅)。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申请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
2、公章;
3、法人身份证以及主要负责人彩色扫描件;
4、场地证明文件(租赁凭证以及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