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流车载移动升降照明设备由金属底座、升降系统、云台(旋转机构)、电气系统、控制系统及强光照明光源组成。
额定工作功率为DC24V的单个照明灯具的额定功率应不大于200W
色温:6031K;
显色指数:82;
色品坐标:x=0.3254
y=0.3540
照射距离 特殊配光设计,反光、聚光性强。
泛光灯型车载照明设备照明灯具基准轴水平方向左右30°、基准轴垂直方向上下20°的范围内的发光强度应不小于1000cd,
类型 基准轴上下 基准轴左右 发光强度
聚光型 0° 0° 103600
0° 5° 66600
0° -5° 62000
5° 0° 61700
-5° 0° 62400
泛光型 0° 0° 103600
0° 30° 1200
0° -30° 1184
20° 0° 3009
启动时间 在额定电压下,从启动照明灯具基准轴上发光强度达到规定值的50%的时间应不大于2min。
连续照明时间 试样在额定电压下连续工作12h,不应出现故障或损坏。
提升高度 照明灯具从起始位置被提升到大行程位置,其提升高度应不小于1.8m。
密封性 升降系统应有可靠的密封性,工作时不应有漏油或漏气现象。当升降系统提升到大行程,静止状态下12h,桅杆下降距离应不大于1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