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14号),自2004年7月1日起,凡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
成品文件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送注册登记证书;
报关章;
海关电子口岸一套资料(法人卡,操作员卡,Or光盘等);
自理报检备案登记证明书;
企业网上业务开通受理回单,货物贸易外汇管理网上业务开通回单(上有账号和密码),操作说明
出口许可证是由国家对外经贸行政管理部门代表国家统一签发的、批准某项商品出口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也是海关查验放行出口货物和银行办理结汇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