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产品申报的总费用=①+②+④,个别功能还要加上③,进口产品申报还要加上⑤中的翻译费和公证费(一般一个产品会在0.2万元左右)。
提示:委托代理公司进行申报可省去到北京取送资料的差旅费用和时间,由此可节省一定的经济成本。
由此不难看出,申报注册工作是一个长期的战役,对时间成本、经济成本要求都比较高,所以有申报计划的企业应该有这个心理准备,做好合理规划。
进口食品注册批件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到期了应该怎么办?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审批的进口食品注册批件有效期为5年;食品批准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延长的,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个月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再注册。
注册食品的周期太长了,有没有办法尽快进口?
如果按普通食品进口到中国是无需进行注册的,只要进行中文标签备案就可以办理进关了,这样大约只需要2、3个月的时间。但不是所有产品都可以按普通食品进口的。如果您的产品须要强调具有某种功能,或者所用的原料不在国家普通食品允许使用的范围里,那么就按食品进行注册。
如果您无法确定您的产品属于普通食品还是食品,可以拿样品、配方、说明书向代理申报的公司咨询,他们有丰富的注册经验,基本上能帮您断定这个产品是否需要按食品进行注册。或者可以拿着这些资料向拟进入的海关去咨询,如果属于普通食品是可以放行的,如果不能放行那么您就需要进行注册了。
申请27种功能之外的功能可以吗?
可以。根据2004年4月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局令第19号),可以申请功能不在已公布27种范围内的新功能。
申请新功能,申请人应当自行进行动物试验和人体试食试验,并向确定的检验机构提供功能研发报告。产品研发报告应当包括研发思路、功能筛选过程及预期效果等内容。功能研发报告应当包括功能名称、申请理由、功能学检验及评价方法和检验结果等内容。无法进行动物试验或者人体试食试验的,应当在功能研发报告中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的资料。
申报营养素补充剂有要哪些注意的?
营养素补充剂于补充维生素和矿物质,维生素和矿物质的种类应当符合《维生素、矿物质种类和用量》的规定,并且不得含有达到作用剂量的其他生物活性物质。辅料应当仅以满足产品工艺需要或改善产、香、味为目的。
适宜人群为的,其维生素、矿物质的每日推荐摄入量应当符合《维生素、矿物质种类和用量》的规定;适宜人群为孕妇、乳母以及18岁以下人群的,其维生素、矿物质每日推荐摄入量应控制在中国该人群该种营养素推荐摄入量(RNIs或AIs)的1/3~2/3水平。
含有三种以上维生素或矿物质的营养素补充剂,方可称为多种维生素或矿物质补充剂。
申报食品须要涉及哪些机构?
申报进口食品主要涉及以下四个机构:
1、的检测机构。此类机构价格透明,切勿听信某些代理公司的价格虚报。
2、受理中心:进口食品的受理工作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中心负责。他们负责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要求给予受理、不符合要求的则给予出具补正意见,负责安排实验室核查及抽样复检,负责安排产品参加评审会,发放证书等。
3、审评会:国家局食品审评中心负责组织对申报的产品进行技术评审。
4、行政审批部门:国家局注册司对评审会技术评审的产品进行审核,如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则予以批准。
注册食品需要检验哪些项目?企业已经做过检验,还用重新做吗?
1、检验项目
一般产品都需要进行安全性试验(毒理)、功能学试验(动物功能/人体试食试验)、稳定性试验、卫生学检验、/标志性成分试验。根据产品的功能和原料特性,还有可能要求申报的产品进行、检测、菌株试验、原料品种等。
对于营养素补充剂,不要求进行功能学试验。使用《维生素、矿物质化合物名单》(国注[2005]202号)以内的物品,其生产原料、工艺和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一般不要求提供安全性毒理学试验报告。
卫生学检测,主要是对产品理化指标和微生物指标进行检测,如重金属、农药残留、崩解时限、PH值、微生物等。
稳定性检测,是检测产品在声称的保质期内各项指标是否稳定,其检测项目与卫生学检测的项目相同。一般进行加速稳定性试验,及在产品放置于38℃、湿度75%条件下放置1个月、2个月、3个月时对各项指标进行检测。
安全性检测,是对产品安全性毒理学的检验。根据产品配方的不同,毒理学检测的项目有所不同。一般产品都应进行第二阶段的检测,有的产品还应做90天喂养或更深阶段的毒理学检查。
功能学检查,是根据国家标准或评委会认可的试验方法,对产品声称的功能进行检验。根据所申报的功能不同,要求进行动物功能试验和/或人体试食试验。
2、产品已经进行了试验,还需要重新做吗
有的企业会提出:我们自己做过检验了,是否还要在国内进行重新检验呢?这需要看您的检验是怎么做的。如果您是在中国疾控中心、按照《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版)及相关中国国家标准对三批连续批号的样品进行的检验,并且报告出具日期在2年以内,这样是可以使用的;否则就重新进行各项检验。
原辅料相同只是颜色、口味不同的产品要按几个产品来申报?
食品原料与主要辅料相同,涉及不同口味、不同颜色的产品,可免做安全性毒理学评价试验和功能学评价试验(提供原产品试验报告的复印件),但其检验方法、评价指标和判断标准应符合现行的规定。在产品名称后口味或颜色。
一、品进口报关的基本流程
国外(包括台湾、香港、澳门)食品进入中国大陆成为合格产品正规市场上销售经过以下步骤:
食品进口流程:进口食品有符合中国标签法GB7718的合格中文标签,食品添加剂进口满足GB2760,具体不同品或者食品进口都是有不同国标要参照的,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欢迎来电或者发邮件咨询
食品进口第二步:办理品进口批文(也就是品进口备案,手续繁杂,办理时间长)。
食品进口第三步:报关、报检、产品国标分析、产品检验检疫
食品进口第四步:检验检疫合格后颁发标签合格、产品质量合格的《进口CIQ卫生证书》
食品进口第五步:进口产品在海关、商检\CIQ、中文标签贴好等手续办齐正规上架销售。
其他食品进口报关可以随时电话或者邮箱联系:
二、品进口报关手续需要提交的资料
《食品管理办法》规定的资料
1.食品进口申请表
2.食品的配方、生产工艺及质量标准
3.毒理学安全性评价报告
4.功能评价报告
5.食品的成分名单以及成分的定性或定量检验方法、稳定性试验报告
6.产品的样品及其卫生学检验报告
7.标签及说明书
8.有关文献资料。
9.其他普通食品进口需要的资料(产地证,卫生证,检测报告,成分表,箱单,,合同,提单等其他申报资料)
展会概括丨Exhibition Review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与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越来越重视,对食品(包括婴幼儿食品、食品及特医食品等)需求也越来越大。据相关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膳食市场规模将达到4500亿元,年均增长为20%。预计未来几年将突破10000亿的市场规模,中国将成为全球大膳食消费国,这将给中国食品产业带来新的机遇。中国膳食消费的主要区域主要集中在上海、北京、广东等经济发达省市。上海--世界的“东方明珠”,作为中国大的经济、文化、金融中心,也是国际的时尚美食之都,在中国的经济发展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2010年世博会的成功召开与2013年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挂牌成立更使上海的经济、文化及科技又上一个台阶。上海目前既是中国膳食生产的重要地区,也是膳食消费的主要区域之一。这与其经济地位、人们消费观念相匹配,消费者逐步认识到利用食物能成分防病治病、维持健康的重要性,因此膳食备受到青睐。同时,上海也是中国食品生产集中的城市,对中国食品的宣传与能力起到帮助,让更多的消费者对食品的信赖与认识得到提升。
新的机遇丨New Opportunity
为更好地满足国内外消费者对食品的市场需求,给国内外食品企业提供一个宣传、展示与合作的平台。我司与相关主管单位定于2019年05月29日-31日在国家会展中心-上海虹桥召开“2019上海国际营养食品及特医食品展”(简称SNHE2019-食品展)。展出面积约为25000平米,展出范围涉及婴幼儿食品、天然及食品、特医食品、新食品配料、滋补品、美容、用品及第三方服务等。展会将以上海为窗口依托强大的中国市场需求,全力打造成亚太地区影响力的食品行业盛会。希望展会的举办能帮助更多国内外食品企业把握消费现状及发展趋势搭建良好的交流平台。届时,有来自全球地区数万名食品领域的参会代表及买家齐聚上海。
同期活动丨Concurrent Activities
展会同期还将举办上海国际糖酒商品交易会、中国食品高峰论坛、中欧乳品发展论坛、品与药店商超配对会、连锁药店如何玩转电商、华东地区饮片及名贵滋补品(参茸、虫草及燕窝)采购大会等多场论坛活动,通过活动的举办聚焦行业的研讨会、务实的买家对接会、现场互动的技术交流会、的国别市场及政策解读会、传播正确健康理念讲座等,丰富的展会内容向业内人士以及社会各界传递新、全的行业资讯
品进口报关|清关手续
注册加工中心的周期太长了,有没有办法尽快进口?
如果按普通食品进口到中国是无需进行注册的,只要进行中文标签备案就可以办理进关了,这样大约只需要2、3个月的时间。但不是所有产品都可以按普通食品进口的。如果您的产品须要强调具有某种功能,或者所用的原料不在国家普通食品允许使用的范围里,那么就按加工中心进行注册。
如果无法确定的产品属于普通食品还是加工中心,可以拿样品、配方、说明书向我司进口部专员咨询,他们有丰富的注册经验,基本上能帮您断定这个产品是否需要按加工中心进行注册。
食品进口报关流程:
1:收货人备案
2:出口商备案以及生产商备案
3:中英文标签备案
4:货物到港,码头换单
5:进口报检,出通关单
6:进口报关
7:海关系统审单 出税单
8:人工审单(税单)
9:缴税
10:海关查货 放行
11:商检查货,抽样检验
12:商检局出检验检疫卫生证书
进口食品的进口商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规定,持下列材料向海关报关地的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一)合同、invoice、装箱单、提单等必要的凭证;
(二)相关批准文件;
(三)法律法规、双边协定、议定书以及其他规定要求提交的输出国家(地区)检疫(卫生)证书;
(四)进口预包装食品,应当提供进口食品标签样张和翻译件;
(五)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应当提供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许可文件;
(六)进口食品应当随附的其他证书或者文件。
报检时,进口商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将所进口的食品按照品名、、原产国(地区)、规格、数/重量、总值、生产日期(批号)及国家质检总局规定的其他内容逐一申报。
备案中文标签所需的资料:
1、标签检验备案表(申请书)
2、原外文标签样图片(前和后的标签资料);
3、原外文标签翻译件(前和后的标签资料);
4、中文商标设计样张(前和后的标签资料);
5、食品、饮料的原产地;
6、中国经销商营业执照、电话号码;
7、外国生产商公司名称;
8、食品、饮料的样品
9、国家商检局部门需要的其它资料。
加工中心的开发生产和服用与药品不同,尤其是以中草药为原料的加工中心。加工中心不可能具有象药品一样的治病的性,但要求它。
加工中心系指表明具有特定功能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疾病为目的的食品。
1.由通常食品所使用的材料或成分加工而成。
2.以通常形态和方法摄取。
3.标有生物调整功能的标签。
取得《进口食品批准证书》的产品在包装上标注批准文号和规定的食品标志。 已获批准的进口食品以资、合资、合作等方式,转入境内生产的在产品原料若以动植物为原料、其物品种和产地、配方、生产工艺、质量标准等完全相同的情况下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备案后可继续沿用原批准的《进口食品批准证书》组织生产。但产品说明书、标签中关于生产企业名称、地址的标注做相应修改。
三提供申请注册的进口食品的通用名称与已经批准注册的药品名称不重名的检索材料(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库中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