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栏禽畜的出清补偿是指在拆迁过程中,拆迁方补偿给养殖户处理未长成禽畜的损失补偿,如果没有未长成的禽畜,就没有此项补偿。一般是结合禽畜的种类、大小、市场价格来确定补偿费用。
我们所讲的建筑物,一般是指养殖场的禽畜圈舍、饲养人员的宿舍、养殖场的办公用房等等。附属设施则是指化粪池、遮凉棚、水井等等。建筑物的补偿标准是根据评估来确定的,一般禽畜圈舍及附属设施根据建造并结合成新来评估。人住的房屋如职工宿舍、办公用房等,因为具有住房属性,则要结合周边的房屋价格进行评估。
遇到拆迁,但是圈里生猪还没有长成、鸡还没有长大,卖不上钱,而如果因为拆迁要处理,那这个损失应当由拆迁方补偿给养殖户,这就是存栏禽畜的出清补偿。存栏禽畜的出清补偿,一般是结合禽畜的种类、大小、市场价格来确定,如仔猪多少钱一头,母猪多少钱一头,种猪多少钱一头,有一头算一头,有一只算一只,清点树木,确定价格之后,算出补偿金额。
资产评估主要发挥以下三个方面的作用:
1、咨询作用
从某种意义上说,资产评估属于一种技术咨询活动,具有咨询的作用。咨询的作用是指资产评估结论为资产业务提供化估价意见,该意见本身虽然没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但可以作为当事人要价和出价的参考。
2、鉴证作用
鉴证由鉴别和举证两个部分组成。鉴别是依据原则对资产交易的现时价格做出的立判断,而举证则为该判断提供理论和事实支撑,使之做到言之有理、持之有据。
3、促进作用
资产评估的促进作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可以促进资源优化配置,二是可以促进产权主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三是可以促进资产评估工作的国际化和进一步对外开放
经营损失:是指受损失主体过去的或者正在发生的有关交易或者事项导致某项资产的资产价值发生了全部或者部分的实质性损失,或导致经济利益的无对价流出。其中,资产价值包括使用价值、转让价值、可变现价值等。发生经营损失,应当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依据确凿、合法、有效的证据,通过经营损失评估认定经营损失金额及形成原因。经营损失评估属于资产评估的一类。假设一个经济主体正常经营时,它的获利能力是持续性的而且是可预测的。但是,一旦这种经营能力受到外来因素的影响而不能获利甚至亏损时,就会产生经营损失。
拆迁损失:评估分三个方面:不动产损失评估;停产损失评估;拆迁费评估。
拆迁涉及企业的人、财、物,产、供、销,影响到方方面面,因此,对于经济体损失的评估也比较复杂。这不但关系到部门,开发商还涉及作为当事人的受损主体,因此,对于经济体拆迁对生产经营方面造成的损失,可以从三个阶段来考察,即:拆迁准备阶段、拆迁阶段和拆迁后恢复正常生产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