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加固方式
基础开挖→绑钢筋→打孔→对穿钢筋→支模→浇高延性混凝土(压抹砂浆)
高延性高延性混凝土加固不需要钢筋仅需压抹10-20mm厚高延性高延性混凝土
「四大优势」
为规范高延性混凝土在建设工程中的应用,工程质量,做到技术、安全可靠、
经济合理,制订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高延性混凝土的原材料控制、性能要求、配合比设计,以及采用高延性
混凝土加固房屋建筑和一般构筑物的砌体结构和混凝土构件设计、施工和质量验收。其他行
业工程的加固可参照使用。
1.0.3 高延性混凝土适用的环境温度不宜超过 90°C。采用高延性混凝土加固后构件的耐火
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的有关规定。
1.0.4 高延性混凝土的加固设计及应用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
定。
加固后结构的安全等级,应根据结构破坏后果的严重性、结构的重要性和加固设计
使用年限,由委托方和设计方按实际情况共同商定。
3 高延性混凝土加固砌体结构和加固混凝土构件的设计,应综合考虑其技术经济效果,
避免不必要的拆除和更换。
4 对加固过程中可能出现倾斜、失稳、过大变形或坍塌的结构,应在加固设计文件中
提出相应的临时性安全措施,并明确要求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
5 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改变加固后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
高延性混凝土的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在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10 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尚应满足设计要求。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
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2 的有关规定。
5.3.2 高延性混凝土的抗冻性能、抗水渗透性能和抗硫酸盐侵蚀性能的等级划分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 的相关规定。
5.3.3 高延性混凝土耐久性能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耐久性检验评定标准》JGJ/T 193
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评定
配合比确定
6.3.1 高延性混凝土配合比应经试验确定。在缺乏试验依据的情况下,高延性混凝土配合比
设计宜符合下列要求:
1 高延性混凝土的水胶比不宜大于 0.50,砂胶比不宜大于 0.80。
2 高延性混凝土的胶凝材料用量可按表 6.3.1 选取,并应经试配确定:
表 6.3.1 高延性混凝土的小胶凝材料用量
大水胶比 0.50 0.45 0.40 ≤0.35
小胶凝材料用量(kg/m3
) 300 320 340 360
3 外加剂和矿物掺合料的品种、掺量应经过试配确定;矿物掺合料掺量宜为 20%~40%。
4 水泥用量不宜大于 450kg/m
高延性混凝土进场检验
8.1.1 高延性混凝土材料进场时应复验,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
8.1.2 复验项目应包括高延性混凝土材料性能和净含量。
8.1.3 高延性混凝土材料包装净含量误差不应超过标识质量的±2%。
8.1.4 进场的高延性混凝土材料应查验和收存型式检骏报告、使用说明书、出厂检验报告(或
产品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
8.1.5 进场复验应测试高延性混凝土标准养护 3d 龄期的等效弯曲强度和等效弯曲韧性、抗
折强度、立方体抗压强度,以本规程表 5.2.1 中 3d 龄期的性能指标作为进场复验指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