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要求
1.基坑监测应由委托方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承担。
2.基坑围护设计单位及相关单位应提出监测技术要求。
3.监测单位监测前应在现场踏勘和收集相关资料基础上,依据委托方和相关单位提出的监测要求和规范、规程规定编制详细的基坑监测方案,监测方案须在本单位审批的基础上报委托方及相关单位认可后方可实施。
4.基坑工程在开挖和支撑施工过程中的力学效应是从各个侧面同时展现出来的,在诸如围护结构变形和内力、地层移动和地表沉降等物理量之间存在着内在的紧密联系,因此监测方案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各项监测内容间监测结果的互相印证、互相检验,从而对监测结果有全面正确的把握。
5.监测数据是可靠真实的,数据的可靠性由测试元件安装或埋设的可靠性、监测仪器的精度、可靠性以及监测人员的素质来。监测数据真实性要求所有数据以原始记录为依据,原始记录任何人不得更改、删除。
6.监测数据是及时的,监测数据需在现场及时计算处理,计算有问题可及时复测,尽量做到当天报表当天出。因为基坑开挖是一个动态的施工过程,只有及时监测,才能有利于及时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
7.埋设于结构中的监测元件应尽量减少对结构的正常受力的影响,埋设水土压力监测元件、测斜管和分层沉降管时的回填土应注意与土介质的匹配。
8.对重要的监测项目,应按照工程具体情况预先设定预警值和报警制度,预警值应包括变形或内力量值及其变化速率。但目前对警戒值的确定还缺乏统一的定量化指标和判别准则,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和削弱了报警的有效性。
9.基坑监测应整理完整的监测记录表、数据报表、形象的图表和曲线,监测结束后整理出监测报告。
基坑监测工作如何实施?
基坑工程的现场监测应采用仪器监测与现场巡视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基坑工程整个施工期内,每天均应有专人进行巡视检查。巡视检查应包括主要内容:支护结构、施工状况、周边环境、监测设施及其他巡视检查内容。巡视检查的方法以目测为主,可辅以锤、钎、量尺、放大镜等工器具以及摄像、摄影等设备进行。
基坑工程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坑工程施工前,应编制基坑工程监测方案。
(2)应根据基坑工程安全等级、周边环境条件、支护类型及施工场地等确定基坑工程监测项目、监测点布置、监测方法、监测频率和监测预警。
(3)应至少进行围护墙顶部水平位移、沉降以及周边建筑、道路等沉降监测,并应根据项目技术设计条件对围护墙或土体深层水平位移、支护结构内力、土压力、孔隙水压力等进行监测。
(4)监测点应沿基坑围护墙顶部周边布设,周边中部、阳角处应布点。
(5)当基坑监测达到变形预警值,或基坑出现流沙、管涌、隆起、陷落,或基坑支护结构及周边环境出现大的变形时,应立即进行预警。
(6)基坑降水应对水位降深进行监测,地下水回灌施工应对回灌量和水质进行监测。
(7)逆作法施工应全过程进行监测。
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基坑监测
1.位于大型地下设施安全保护区的范围内,如轨道交通。
2.城市生命线项目。
3.质优的历史保护建筑。
4.设备工厂,有特殊要求。
5.使用新工艺,新材料或有其他特殊要求。
基坑监测项目通常包括对支护结构的变位、周围环境条件的变化以及地下水位的观测等。具体来看:涉及到对支护墙体或桩的水平位移和倾斜情况的观察,以确保其在安全范围内;邻近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变形情况,以及地面沉降情况的监测。这对保障周边建筑的安全至关重要;地下水位的变动可能影响土体稳定性,因此需要对其进行定期监测;基坑内外土体的性状进行检测,如土压力、土体分层沉降等。此外,在进行监测时,还应遵循可靠性原则、操作方便性原则和数据及时性原则,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监测工作应按照计划进行,由经验丰富的人员使用满足精度要求的仪器进行操作,并采取的方法来数据采集的真实可靠。
水土保持监测是指对水土流失发生、发展、危害及水土保持效益进行长期的调查、观测和分析工作。通过水土保持监测,摸清水土流失类型、强度与分布特征、危害及其影响情况、发展规律、动态变化趋势,对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生态环境建设宏观决策以及科学、合理、系统地布设水土保持各项措施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