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爆炸性危险场所安装和使用防爆电气设备是一种基本常识。使用合格的防爆电气设备能限度地降低了爆炸性事故发生的概率。但是,随着使用时间的延长,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使用/维护人员操作不当等都会引起防爆电气失爆,导致爆炸性事故的发生。为此对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在AQ 3009-2007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规范》,中明确规定:使用中的防爆电器至少3年委托一次具有防爆资质的检测进行防爆电器的性能、安装、维护等的检测,对检测不符合项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并将检查报告和整改情况向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定期对这些爆炸性粉尘环境进行防爆检测和防爆检查是防止和降低爆炸事故发生率的手段之一。对这类型场所的防爆检查了一系列的标准,并规定3年/次由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此进行检测,以此规范其现场防爆检测的相关技术要求。
主要依据标准有:
1、GB 15577-2007《粉尘防爆规程》
2、GB 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GB 50058-2014《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拠范》
4、GB 3836.1-2010《爆炸性环境第部分通用要求》
5、GB/T 17919-2008《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
6、GB 17269-2003《铝加工粉尘防爆规程》,针对镁铝加工场所
7、AQ3009-2007《危险场所电气防爆规范》
8、《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总局令第68号)操作要点等
在爆炸危险场所,往往同时存在化学腐蚀、盐雾以及其他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的影响不仅会破坏设备的电气性能和机械性能,更严重的是破坏设备的防爆性能,缩短设备的防爆寿命,使得设备的防爆性不确定。所以,在这类场所中选用防爆电气设备时,一定要确认其同时具有抗这些因素的能力。
防爆电气设备安装时应注意: 1)应妥善保护隔爆面,不得损伤;隔爆面上不应有砂眼、机械划痕,不得有锈蚀层 2)隔爆接合面的紧固螺栓不得任意更换,弹簧垫圈应 3)隔爆型电机的轴与轴孔、风扇与端罩之间在正常工作状态下不应产生摩擦
隔爆型电气设备的安装要求
1)隔爆面应涂防锈油,不允许涂油漆或胶;
2)隔爆型电气设备电缆引入装置的橡胶密封圈的内径应与引入电缆外径相适应,并用原配压紧螺母或压盘充分压紧,不能直接用钢管或挠线管压紧密封圈;
3)冗余电缆引应用符合标准规定的盲垫进行堵封;
4)隔爆面紧固件应设弹簧垫圈,并充分拧紧;
5)用于外部导线或电缆接线的接线盒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满足标准规定要求;
6)特别注意北美进口的防爆电气设备电缆引的处理。
目前国内针对具有爆炸性粉尘这些行业和场所的检查有相关的标准,下面列举部分供参考。
GB15577-2007 粉尘防爆规程
GB17440-2008 粮食加工企业粉尘防爆标准
GB17918-2009 港口散粮装卸系统粉尘防爆规范
AQ4229-2013 粮食立筒仓粉尘防爆规范
AQ4230-2013粮食平房仓粉尘防爆规范
AQ4232-2013塑料生产系统粉尘防爆规范
GB18245-2000烟草加工系统粉尘防爆规范
GB19081-2008饲料加工系统粉尘防爆规范
GB16543-2008高炉喷吹烟煤系统粉尘防爆规范
GB17269-2003铝加工系统粉尘防爆规范
GB/T16505-1995粉尘爆炸泄压指南
GB/T 17919-2009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
GB12476.2-2010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选型和安装
GB12158-2006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AQ3009-2007危险场所电气防爆规范
G058-1992爆炸和火灾危险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257-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施工及验收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