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庆官窑器一般都用“大清嘉庆年制”三行六字篆书款,主要为青花、无栏框。亦有少量楷书款。粉彩器上常见抹红款。个别器物用刻划款。民窑器中有六字篆字方款,亦有“嘉庆年制”四字款,大多十分草率,有的仅写半边字,还省减笔划,称为草记款,故十分难认。堂名款以“行有恒堂”、“嘉荫堂制”、“植本堂”等为多见。,新出现蝙蝠、桃子等款识。
特征鉴定
(1) 产品有薄胎薄釉和薄胎厚釉青瓷两种,胎质较松,呈紫灰色。
(2) 薄胎薄釉青瓷采用支钉支烧,通体满釉,外底留有 3至4个或更多支钉痕。
(3) 薄胎薄釉青瓷采用垫饼垫烧,釉多开片不透明,釉色以粉青为主,也有淡黄和青灰色,纹饰少见,有紫口铁足现象。
(4) 器形有碗、盘、洗和各式瓶、炉等,仿古铜、玉器造型较多见。
明代采取“官办民窑”的形式,开始有官厂,专烧进贡的瓷器。 如在景德镇设御器厂,特派厂官,经费出自地方,编役人夫,设窑达五十几座,烧造御器即贡器。清代与明代不同,采取的是“官搭民烧”的折中形式。其产品分“钦限”和“部限”两类,前者是专给皇帝用的,后者是给朝廷和外交礼宾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