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发明
是指人们为制造产品或解决某个技术课题而研究开发出来的操作方法,制造方法以及工艺流程等技术方案。方法可以是由一系列步骤构成的一个完整过程,也可以是一个步骤,它主要包括:制造方法,即制造特定产品的方法;以及其他方法,如测量方法、分析方法、通信方法等;产品的新用途。
授权:
申请人在接到授予权通知书之后,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公告印刷费,同时还应当缴纳证书。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后即可获得证书。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申请经初步审查以及发明申请经实质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审查员作出授权通知,申请进入授权登记准备。
经对授权文本的法律效力和完整性进行复核,对申请的著录项目进行校对、修改后,局发出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
申请人接到通知书后应当在2个月之内按照通知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规定的费用,按期办理登记手续。
局将授予权,颁发证书,在登记簿上记录,并在2个月后于公报上公告;
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权的。
初步审查主要核查
①请文件是否齐备;
②形式上是否符合标准;
③费用是否缴纳。
在初步审查中,局会针对以上事项发出补正通知书,由申请人进行补正。
对于发明而言,初步审查阶段为形式审查,如果形式审查合格,则会发出初审合格通知书;
如果形式审查不能通过,则会发出补正书,要求补正;
针对补正或者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需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答复。
这个阶段对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而言,则是初审合格,可以予以发放授权通知书阶段;
若审查不合格,则会发出补正通知书(审查员认为有授权前景)或者审查通知书(审查员认为授权前景不明朗),申请人进行补正或者答复后,审查员如果认为不符合要求,则会予以驳回,申请审批流程至此结束;
如果审查认为补正或答复后符合授权要求,则下发授权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