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黄页88网!
当前位置:首页 > 北京聚宝荟艺术品鉴定中心 > 供应产品 > 范曾字画一手钱一手货名人字画线上免费鉴定

范曾字画一手钱一手货名人字画线上免费鉴定

更新时间:2024-12-30 09:27:42 [举报]

傅熹年,中国工程院院士,建筑历史学家,中国建筑技术研究院建筑历史研究所建筑师。
他长期从事中国古代建筑史研究,研究中国古代城市和宫殿、坛庙等大建筑群的规划、布局手法及建筑物的设计规律。此外也长于中国古代书画史研究,在《中国古代书画目录》中对大量藏品签署了鉴定意见。更对中国国内、国外所藏若干重要古代名画进行考辨研究,撰有研究论文十余篇,编有《傅熹年书画鉴定集》,及《中国美术全集·绘画编》中的《两宋绘画·上、下》、《元代绘画》等。

这样的文化通才,前有大师无数,后恐来者寥寥了。
说起傅熹年,同学王世仁和王其明印象深刻的都是“家学渊源”。
王世仁是傅熹年住上下铺的兄弟,大学时曾去过傅家。那时傅家已经从“藏园”搬到西城区大觉胡同的一个小四合院里。傅熹年的祖父傅增湘曾任北洋教育总长,自号“藏园老人”,家中藏书万千。王世仁记得,连门道里都堆满了书,书房里满墙都是书柜,放着“二十四史”等古籍。他印象深的是希特勒的水彩画集子,全中国就这一本。
傅熹年的父亲傅忠谟是玉石鉴赏家,1951年调到文化部文物局工作。当时文物局刚成立,不少人是从外地调来的,住集体宿舍,周末常到傅家聚会聊天。其中,张珩、徐邦达和傅家世交启功等人都是精研古代书画的。他们闲谈间说的都是古书画,有时还展开辩论。有一次说到宋徽宗的柳鸭芦雁图,张珩说柳鸭是真的、芦雁是假的,徐邦达和启功不同意,后来确实在芦雁上发现了问题。

王其明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组里有两个能人,一个尚廓,一个傅熹年,两个人手下都很有功夫。
建筑科学院的图书馆搜购了很多建筑方面的书籍,有的是外文原版的。傅熹年提醒王其明,其中有两前欧洲建筑师到乡村采风所画的建筑速写图册,还有一本日本的《百栋集》,一百栋住宅每栋都配了一张平面图、一张剖面图和一张透视图,可以参考。王其明深受启发,觉得浙江民居调查也可以这样做。
傅熹年作品:浙江杭州上天竺民居写生稿。
王其明说,光画平面图、剖面图不足以显示建筑物的优点,要画透视图,傅熹年画透视图是一绝。“他的表现能力特别强,图画得可帅了。他画的那些民居写生图,有远有近,有大有小,配上的那些树也很好。因为他对国画的见识也比较多,很有才气的。”

王其明觉得傅熹年很有钻劲儿。他是红绿色弱,考清华建筑系前就有意识地做“预习”,画画知道自己哪个颜色不准,就注意调整。她觉得,傅熹年被划右派受打击很大,但对他来说也算一个很特殊的成长环境,还收获了知心的爱人。他划右派后,要跟在文物出版社工作的女友分手,女友却坚决不改志向,他也毫不动摇,两个人是等他摘了帽子后才结婚的。
除了画图,傅熹年的文史综合能力也有了用武之地。在协助刘敦桢编写《中国古代建筑史》时,他开始用研究古建筑的手法来考察一些重要古代名画。

鉴定全国公藏古代书画
后,傅熹年结束了多年的漂泊生涯,得以回归,右派问题也在1979年“改正”。但是,他仍然不能心无旁骛地搞,因为,80年代,他又“跨界”成为了中国古代书画鉴定组成员。
全国古代书画鉴定工作早开始于60年代初。在周恩来的指示下,文化部文物局组成了鉴定小组,张珩为组长。张珩于1963年病逝,不久“文革”开始,这项工作就完全停顿了,直到1983年,才在谷牧的批示下重启。当时决定,由中宣部下发文件,将鉴定全国公藏古代书画作为一项国家任务下达。
1983年8月,中国古代书画鉴定组正式在北京成立,上海博物馆顾问谢稚柳和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启功任组长,谢辰生代表文化部文物局负责协调工作,组员有故宫博物院研究员徐邦达、辽宁省博物馆副馆长杨仁恺、故宫博物院研究员刘九庵,以及当时在中国建筑技术发展中心建筑历史研究所任研究员的傅熹年。
傅熹年是在启功、徐邦达和谢辰生的联合推荐下进入这个组的,全组七个人中,六人都是七十往上的老,只有他是50岁的“小字辈”。

鉴定工作结束后,傅熹年偶然翻阅旧笔记,起了对《百尺梧桐轩图》加以考订之心。因为这幅绘画之精雅、题诗诸人的声名之煊赫都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为什么一幅伪作却会有七位同时代名家为它题跋?
通过研究题诗的内容和题诗的时间地点,他判定,画上的梧桐轩主人应是张士诚之弟张士信。当时张士诚以富庶的平江(苏州)为中心割据江浙11年之久,在遍布全国的元末起义烽烟中,这里成了一个文学艺术盛的孤岛。傅熹年认为,画的作者应是当时居留在平江的一位名家,其画风受到赵孟頫的影响。张士诚兵败身亡后,收藏者不得不裁去原款,伪托赵孟頫所作,实是为了将画作保存下来而不是为了欺世盗名。因此,此图虽非出自赵孟頫,也有特殊的历史和艺术价值。

标签:仇英字画直接收购名人字画个人现金收购
北京聚宝荟艺术品鉴定中心
  • 电话联系
  •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2号院5号楼502
  • 010-53326088
  • 13031156616
信息由发布人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由发布人负责。交易汇款需谨慎,请注意调查核实。
留言询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