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人的信息披露,对于被特许人及时、、准确地了解、掌握有关情况,在充分占有信息的基础上作出适当的投资决策,防止上当受骗,非常关键。
因此,有特许经营立法的国家,都把信息披露作为核心制度。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借鉴通行作法,专设“信息披露”一章,明确规定特许人应当建立并实行完备的信息披露制度,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前至少30日,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提供有关信息和特许经营合同文本,并明确规定了特许人应当提供的信息内容。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还对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完整、准确,不得遗漏有关信息或者提供信息作出了明确规定。
确立了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特许人备案制度。
由于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是当事人的民事权利,不宜对其实行行政许可,但又需要对其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以维护市场秩序。
为了便于商务主管部门及时了解、掌握特许人的数量等有关情况,有针对性地对特许经营活动进行规范、监督。
也为了有助于潜在的投资者了解特许人的基本情况,作出恰当的投资决策。
同时有利于形成对特许人的社会监督。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确立了特许人备案制度。
明确规定特许人应当自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并规定了备案的程序以及备案时应当提交的文件、资料。
商务主管部门收到特许人提交的符合规定的文件、资料后,应当予以备案,通知特许人,并将备案的特许人名单在网站上公布和及时更新。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对规范特许
特许经营合同,是明确特许人和被特许人之间权利义务的依据。
特许经营活动在实践中出现的不少问题和,与特许经营合同不够规范有直接关系。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从三个方面作了规定:
,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特许经营合同,并明确了特许经营合同应当包括的主要内容;
第二,借鉴其他国家的做法,规定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第三,除被特许人同意的情况外,特许经营合同约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应当不少于3年。
备案后是否需要向特许经营者报告经营情况?答:备案后,特许经营者通常会要求加盟商定期向其报告经营情况,以便进行管理和支持。
备案失败后有哪些后续处理方式?答:备案失败后,可以重新整理申请材料并重新提交申请,或者考虑与特许经营者协商解决。
请记住,在实际备案过程中,与特许经营总部、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和法律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合作是至关重要的。他们将能够为您提供具体的指导和帮助,确保您的备案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