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轻便水龙20m的卷盘管的保护半径为25m的,25m的卷盘管的保护半径为30m。
轻便水龙一般水喉或者阀门距地1100,同时距离箱底140㎜。
识别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
2.判断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工作状态。
3.区分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警、监管、隔离和故障报警信号。
4.查看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报警信息,确定报警部位。
5.切换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工作状态。
6.使用室外消火栓灭火。
7.使用室内消火栓、消防软管卷盘、轻便消防水龙灭火。
8.识别、切换消火栓泵组电气控制柜工作状态。
9.根据火灾类别选择灭火器灭火。
10.使用消防自救呼吸器。
厂、堆场和储罐区等,当占地面积小于等于100h㎡,且附有居住区人数小于或等于1.5万人时,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1起确定;当占地面积小于或等于100h㎡,且附有居住区人数大于1.5万人时,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2起确定,居住区应计1起,工厂、堆场或储罐区应计1起。
2. 工厂、堆场和储罐区等,当占地面积大于100h㎡,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2起确定,工厂、堆场和储罐区应按需水量大的两座建筑(或堆场、储罐)各计1起。
3. 仓库和民用建筑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1起确定。
丁、戊类高层厂房(仓库)室内消火栓的设计流量可按《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表3.5.2减少10L/s,同时使用消防水枪数量可按表数减少2支。
2. 消防软管卷盘、轻便消防水龙及多层住宅楼梯间中的干式消防竖管,其消火栓设计流量可不计入室内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3. 当一座多层建筑有多种使用功能时,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应分别按《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表3.5.2不同功能计算,且应取大值。
4. 当建筑物室内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或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等一种或两种以上自动水灭火系统全保护时,高层建筑当高度不超过50m且室内消火栓系统设计流量超过20L/s时,其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可按《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表3.5.2减少5L/s;多层建筑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可减少50%,但不应小于10L/s。
5. 宿舍、公寓等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的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当为多层建筑时,应按《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表3.5.2的宿舍、公寓确定,当为高层建筑时,应按《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表3.5.2的公共建筑确定。
6. 地铁地下车站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应小于20L/s,区间隧道不应小于10L/s。
消防设施操作员”主要从事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和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事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等工作。根据《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 版),“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调整为“消防设施操作员”。
“消防设施操作人员”主要从事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的检查、维修和保养。
该岗位要求消防设施操作证,岗位主要分布在人员密集、消防设施较大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内,如商场、医院、学校、地铁站等。消防设施操作证现在分为消防控制室值班和消防设施运行维护两项。
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为了解决人员竖向疏散距离过长的问题,应设置避难层(或避难间)。
根据普通人爬楼梯的体力消耗情况,结合各种机电设备及管道等的布置和使用管理要求,以及内主战举高消防车—50m高云梯车的操作要求,规定两个避难层之间的高度不大于50m,且从首层到个避难层之间的高度不大于50m。相关要求参见《建规》5.5.23及图示。
为方便理解,本文将此类避难层(或避难间)称为“解决竖向疏散问题的避难层(避难间)”。
2、医疗(养老)建筑中的避难间,为了解决难以在火灾中及时疏散人员的避难问题,应设置避难间。
在高层病房楼和手术室中,为了满足难以在火灾中及时疏散的人员的避难需要,高层病房楼应在二层及以上的病房楼层和洁净手术部设置避难间,相关要求参见《建规》5.5.24及图示。
在老年人照料设施中,为满足老年人难以在火灾时及时疏散的避难需要,需要设置避难间,相关要求参见《建规》5.5.24A及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