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更注册资金程序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随着企业的发展的需要,或出现公司变更注册资金的情况出现。一般来说,公司变更注册资金主要有两种,种就是增加公司注册资金;第二种就是减少公司注册资金。在办理公司注册资金变更时,需要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到登记注册机关申请变更。
公司变更按我国制定的法定程序进行。公司先提交变更报告书,包括变更的目的及变更的具体内容,经股东大会审批、备案,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否则被视为违法,公司发生分立或合并以后,无论是继续存在的存续公司,还是合并以后的新设公司,都会发生业务职能的变更,都需要变更公司章程。业务职能变更和公司组织变更是同一变更过程的两个方面。
公司名称变更登记所需提交材料:
1、公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公司加盖公章)及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件复印件; 应标明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资公司提交、地方或者其授权的本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定代表人签署);
5、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复印件;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变更公司名称所需要的资料:
1、新公司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2、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3、公章;
4、 法人身份证;
5、 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变更股东或法人需准备的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新旧法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3、公章;
4、新法人简历一份、以及新法人签字;
5、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经营范围
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被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应当自吊销、撤销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或者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章的规定办理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