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古村落乡村旅游开发资金主要是财政拨款,用于完成道路硬化、苗木栽植、广场修建和集中供水等设施,资金有了就要完善配套设施,并通过有效保护并合理开发古村落,挖掘乡村特色文化资源,主动申报中国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大力吸引社会资金,或进一步申请专项资金等,打造良性循环投资格局,夯实古村落乡村旅游开发基础。
非物质文化遗产。古村落的年代久远,其建筑的历史较为悠久,大多是部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除此之外,古村落的民居建筑结构和建筑材料具有的研究性,对于地方性的历史文化研究有很大的作用。除去建筑技术之外,地区性的民风、民俗也是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是传统村落的灵魂。在对传统村落进行文化保护时,对这些传统文化的资料进行收集整理,以传承和发扬这些文化精神。
大多数的传统村落都是、山清水秀的景象,质朴而典雅,似是人间仙境,如世外桃源一般超脱质朴。古村落的命脉成于山水,因此在对古村落进行保护规划时,对古村落所处的自然环境进行规划保护。
传统村落有很多的历史环境要表、句括街巷、古树、古桥、溪流占道等等。这些要素承载着了村落的起源,对村落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存在意义。设计的时候需要适当的保护梳理进行传承延续。
现如今,我国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面临着很多的问题,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现代化的基础设施和生活方式有别于传统的生活方式和基础设施,主要表现为大多数现代化的道路和建筑与传统村落的整体风貌不相符,不利于传统村落民俗文化的发展,这些行为正一步步的侵吞我国传统村落的民风、民俗文化。
对古村落进行范围划定,分为核心保护区和协调区,在核心保护区内只能进行修缮。我国现存的传统村落大约有5000个左右,村庄类的物品大多为明清、民国时期的物品,因此,可将传统村落的部分建筑改造成古博物馆。比如民国时期的一些学校可以改建为历史博物馆,村落中的一些宗祠建筑或是特色的民居也可改建为民俗博物馆等。在保护好传统建筑的原始风貌的基础上,也为古村落文化的传承打好了基础。风貌协调区可结合多村旅游增加旅游设施,根据村庄发展适当可以新增房屋,但是应制定协调区建筑设计导则,不能对核心区风貌产生影响。
传统村落价值载体,不仅包括乡土建筑、村落选址和格局等物质遗存,也涵盖了传统习俗、地域文化等非物质遗存。作为集物质文化遗产、自然生态环境、文化生态系统于一身的乡土遗产,传统村落的保护采用“整体性保护”的基本原则。在此原则指导下,展示利用设计将乡士遗产价值载体作为阐释展示和合理利用的对象,完整展示传统村落价值,延续地域文化多样性。
乡土遗产保护与村民的生产生活紧密相关,国内外的社区营造和传统村落保护实践都证明社区参与对遗产保护、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应将“村民”作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主体,充分调动社区参与村落保护利用的积极性,确保他们在保护利用实施过程中的决策权、知情权和话语权,让传统村落保护工作被村民认同、支持,并且获得收益。
外部空间环境的概念是指原始村落所处地区的地域条件,包括周边的丘陵山地,大小河流流经情况。相关的行政区域的划分,并不会因为古村落的具体位置而变化,因此古村落很多时候既具备行政地理概念也是文化区域的划分范围,古村落的选址往往选在海拔较低,相对高差均匀避开陡峭的山地,山间谷地和盆地较少的区域,更趋向于青山环抱,绿水萦回的地区,也形成了很多隐僻的村落特色。此外,外部空间环境从广义上说就是指自然界中全部实体元素,如街巷、广场住宅民居等构成要妻水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