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没有按照国有企业相关规定。国有企业不同于非国有企业的主要特点,就是除了要遵守《公司法》外,还需要严格遵循大量的国资监管规定,国资监管规定更加严格,不仅仅要求合法,也要求合规。如党组织章节,重大事项决策需要党委会先决等等。
章程中用词用语不规范不准确。比较典型的就是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如何产生。很多投资者为了在董事会或监事会中人数占多数,会考虑职工代表董事或监事由自己人员委派,根据公司法规定,职工董事或职工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章程是公司的自治规章,每一个股东,无论是参与公司初始章程制订的股东,还是以后因认购或受让公司股份而加入公司的股东,公司章程对其均产生契约的约束力,股东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对公司负有义务。股东违反这一义务,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对其提出诉讼。但应当注意的是,股东只是以股东成员身份受到公司约束,如果股东是以其他的身份与公司发生关系,则公司不能依据公司章程对股东主张权利。
《公司法》第十一条规定,设立公司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系由公司股东制定,并对股东具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