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现能力是指在没有过多损失的条件下,将非现金财产转换为现金的速度。凡是能够随时、迅速地转换为现金且没有损失或者损失较小的,称为变现能力强;反之,称为变现能力弱。因为变现能力是与变现的价格相联系的。可以说没有卖不出去的商品,只有卖不出去的价格。只要价格低到一定程度,总会有人购买。可见,如果没有价格的约束,任何商品都能很快变现。
保值是指不动产能抵御通货膨胀。不动产具有保值功能,是因为它能抵御通货膨胀。如果出现通货膨胀,货币的购买力会下降,今天能用1元钱买到的商品或服务,以后很可能得花不止1元钱才能买到。而说某项投资是保值性的,意味着所投入资金的增值速度能抵消货币的贬值速度,具体地说,就是能投资一段时间后所抽回的资金,完够购买到当初的投资额可以购买到的同等商品或服务。增值性指不动产在面积不增加的情况下,因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人口聚集、经济发展等因素,其价值随着时间推移而增加。
市场法被用于评估整体资产价值时,通常是用来评估企业价值。其中,常用的是价值比率法,以参照企业的价值比率作为调整手段,以此比率与评估对象(企业)的相关的财务指标(如利润、息税前利润、销售收入)相乘估算评估对象(企业)价值。
除了上述所经常使用的市盈率外,用来评估企业价值的乘数还有很多种类。在实务中,评估人员通常根据被评估企业自身和所在行业特征综合判断釆用一种或几种价值比率进行评估。
时间序列法是建立资产以往收益的时间序列方程,然后假定该时间序列将会持续。时间序列方程是根据历史数据,用回归分析的统计方法获得的。如果在评估基准日之前,资产的收益随着时间的推移,呈现出平稳增长趋势,同时预计在评估基准日之后这一增长趋势仍将保持,则适合釆用时间序列方法来预测资产的未来收益。
采用成本法评估资产的前提条件:
1. 被评估资产处于持续使用状态或被假定处于继续使用状态。持续使用假设又被分为现状续用、转用续用和移地续用假设。
2. 被评估资产是可再生、可复制的资产。如果被评估资产不具有再生性或可复制性,采用成本法从重建的角度计算成本则不具有理论上和现实上的意义。另外,如果资产,其价值也可能无法通过简单的重置成本来反映,比如包含了社会效应和文化效应的历史性不动产。
3. 应当具备可利用的历史资料。成本法的应用是建立在历史资料基础上的,许多信息资料、指标需要通过历史资料获得。同时,现时资产与历史资产具有相同性或可比性。
对于轻资产类型的企业价值评估,收益法通常占据极为重要的地位。与传统生产性企业相比,轻资产企业所拥有的固定资产、有形资产较少,其获利的主要来源是无法体现在企业财务报表中大量的无形资产。因而,如果釆用成本法对其进行评估,则其作为盈利主体而具有的价值可能无法全面体现出来,企业价值或被严重低估。在此状况下,收益法就成为更为合理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