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变更具体可变更的内容如下:
1.企业名称变更:企业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2.企业住所变更:企业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明。
3.企业法人变更登记: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4.企业注册资本变更登记:企业变更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机构出具的。
5.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6.企业类型变更登记:企业变更类型的,应当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企业登记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7.股东和股权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明或者自然人明。
8.企业合并、分立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存续的企业,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合并、分立而新设立的企业,应当申请设立登记。公司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以及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合并、分立公告的有关和债务。
公司变更的具体流程:
到工商局更换企业营业执照
到工商局更换企业营业执照的需要带上以下资料,受理后10个工作日可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加盖公司公章);
3、公司变更登记审核表;
4、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加盖公司公章);
5、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如法人担任执行董事或董事长时要填写)(加盖公司公章);
6、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7、股东会决议(盖上公司公章);
8、新法人明(复印件盖上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9、旧法人的免职及新法人的任职(盖上公司公章)。
工商变更登记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新住所明 ( 产权证或房屋出租复印件;租赁住所的同时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 ;
3、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或董事签字; ①决议事项; ②修改章程相关条款; ③股东盖章、签字 ( 自然人 ) ;
4、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5、加盖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跨登记管辖地迁移住所的步骤:(1)申请人向拟迁入地的登记提交变更材料,拟迁入地的登记初审合格后出具《企业迁移通知书》;(2)企业将《企业迁移通知书》交到迁出地登记;迁出地登记将登记档案采用邮递方式邮至迁入地登记;(3)企业到迁入地登记变更登记,领取新的《营业执照》。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章程修改的 ( 住所、经营范围除外 ),应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的修正案一式两份;
7、税务跨管辖地迁移的,需到原税务管辖迁出手续;
公司名称变更
1、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变更名称要求公司注册时间在一年以上。
2、注意事项:变更完公司名称时,需要在银行、税务、等部门也进行相应的变更。如果有商标证书,也需要进行变更一下。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
1、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2、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及件复印件;
(2)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只需提交门出具的。
什么是工商变更?
根据《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注册公司时需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申请设立登记,完成整个注册流程。
公司注册登记项目包括: 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营业期限等。
工商变更指的是一切信息登记完毕后,未经变更,不得擅自更改原本的信息,经营期间有信息变动的可向公司登记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