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1日,中国充电联盟发布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运行情况,2022年9月比8月公共充电桩增加1.2万台,9月同比增长56.6%。截至2022年9月,联盟内成员单位总计上报公共充电桩163.6万台,其中直流充电桩70.4万台、交流充电桩93.1万台。从2021年10月到2022年9月,月均新增公共充电桩约4.9万台。广东、江苏、上海、浙江、北京、湖北、山东、安徽、河南、福建0地区建设的公共充电桩占比达71.5%。
按照安装地点,可分为公共充电桩和充电桩。 公共充电桩是建设在公共停车场(库)结合停车泊位,为社会车辆提供公共充电服务的充电桩。 充电桩是建设单位(企业)自有停车场(库),为单位(企业)内部人员使用的充电桩。 自用充电桩是建设在个人自有车位(库),为私人用户提供充电的充电桩。 充电桩一般结合停车场(库)的停车位建设。安装在户外的充电桩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4。安装在户内的充电桩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32。
可分为落地式充电桩、挂壁式充电桩。落地式充电桩适合安装在不靠近墙体的停车位。挂壁式充电桩适合安装在靠近墙体的停车位。
电动汽车充电桩作为电动汽车的能量补给装置,其充电性能关系到电池组的使用寿命、充电时间。这也是消费者在购买电动汽车之前为关心的一个方面之一。实现对动力电池快速、、安全、合理的电量补给是电动汽车充电器设计的基本原则,另外,还要考虑充电器对各种动力电池的适用性。 快速充电器的控制系统组成: 快速充电器的控制系统 采用了智能化的变脉冲充电方式,即采用充电电流脉冲,包括充电脉冲T1间歇脉冲T2以及放电脉冲T3。
交流式 交流充电桩(栓)技术要求 1、环境条件要求 ① 工作环境温度:-20℃~+50℃; ② 相对湿度:5%~95%; ③海拔高度:≤1000m; ④ 安装地点:户外; ⑤ 抗震能力:地面水平加速度 0.3g; 地面垂直加速度 0.15g; 设备应能承受同时作用持续三个正弦波,并且安全系数应大于1.67; 2、结构要求 ① 交流充电桩(栓)壳体应坚固; ② 结构上须防止手轻易触及露电部分; ③交流充电桩(栓)应选用厚度1.0以上钢组合结构,表面采用浸塑处理,并充分考虑散热的要求。充电桩(栓)应有良好的防电磁干扰的屏蔽功能; ④ 充电桩(栓)应有足够的支撑强度,应提供必要设施,以能够正确起吊、运输、存放和安装设备,且应提供地脚螺栓孔; ⑤ 桩(栓)体底部应固定安装在地面不小于200mm的基座上。基座面积不应大于500mm×500mm; ⑥ 桩(栓)体外壳应采用抗冲击力强、防盗性能好、的材质; ⑦ 非绝缘材料外壳应可靠接地;
安全防护功能 ① 交流充电桩(栓)应具备急停开关,可通过手动或远方通信的方式紧急停止充电; ② 交流充电桩(栓)应具备输出侧的漏电保护功能; ③ 交流充电桩(栓)应具备输出侧过流和短路保护功能; ④ 交流充电桩(栓)应具有阻燃功能; IP防护等级 交流充电桩(栓)应遵守IP54(在室外),并配置必要的防雨、防晒装置; 三防(防潮湿,防霉变,防盐雾) 保护 充电机内印刷线路板、 接插件等电路应进行防潮湿、防霉变、防盐雾处理,其中防盐雾腐蚀能力满足 GB/T 4797.6-1995《电工电子产品自然环境条件 尘、沙、盐雾》中表9的要求,使充电机能在室外潮湿、含盐雾的环境下正常运行; 防锈(防氧化)保护 充电桩(栓)铁质外壳和暴露在外的铁质支架、零件应采取双层防锈措施,非铁质的金属外壳也应具有防氧化保护膜或进行防氧化处理;
安装在平台上的充电机以及暴露在外的部件应能承受 GB/T 4797.5-9《电工电子产品自然环境条件降水和风》中表 9 规定的不同地区、不同高度处相对风速的侵袭; 防盗保护 电桩(栓)外壳门应装防盗锁,固定交流充电桩(栓)的螺栓在打开外壳门后方能安装或拆卸; 温升要求 交流充电桩(栓)在额定负载长期连续运行,内部各发热元器件及各部位温升应不超过Q/GDW 397\2009中表2规定; 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TBF) MTBF应不小于8760h; 安装垂直倾斜度不超过5%; 设备安装地点不得有爆炸危险介质,周围介质不含有腐蚀金属和破坏绝缘的有害气体及导电介质
直流式 a) 充电桩(栓)电源输入电压:三相四线380VAC±15%,频率50Hz±5%; b) 充电桩(栓)应满足充电对象; c) 充电桩(栓)输出为直流电,输出电压满足充电对象的电池制式要求; d) 大输出电流满足充电对象的电池制式1C的充电要求,并向下兼容; e) 充电方式分为常规和快速2种方式,常规为5小时充电方式,快速为1小时充电方式(针对不同电池类型选择); f) 实现智能IC管理; g) 每个充电桩(栓)自带操作器,以供用户进行充电方式选择和操作指导,并显示电动车电池状态和用户IC卡资费信息,实现无人管理; h) 充电桩(栓)接口应符合GB/TXXXXXXXX电动汽车传导式充电接口(暂行)中直流充电接口的相关规定; i) 充电桩(栓)通讯接口采用CAN通讯接口,通信协议按照GB/TXXXXXXXX电动汽车电池管理系统与非车载充电机之间的通信协议(暂行)的规定执行(充电对象为锂电池电动车); j) 充电桩(栓)对充电过程中的非正常状态应具备相应的报警和保护功能; k) 充电桩(栓)对电池的状态要监控,根据电池的温度,电压对充电曲线,充电电流,充电压自动调整; l) 充电桩(栓)采用强制风冷; m) 充电桩(栓)防护等级符合《GB 4208-1993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IP54要求;
无线方式主要采用移动运营商的移动数据接入业务,如:GRPS、EVDO、CDMA等。 采用移动运营商的移动数据业务需要将电动汽车充电桩这一电网内部设备接入移动运营商的移动数据网络,需要支付昂贵的月租和年费,随着充电桩数量的增加费用将越来越大;同时数据的安全性和网络的可靠性都受到移动运营商的限制,不利于设备的安全运行;其次,移动运营商的移动接入带宽属共享带宽,当局部区域有大量设备接入时,其接入的可靠性和每个用户的平均带宽会恶化,不利于充电桩群的密集接入、大数据量的数据传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