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要求
4.3.1隔爆结构、参数检查
隔爆外壳应满足GB3836.1~2的要求,隔爆外壳采用QT450材料铸造成,应符合GB 3836.2-2010附录F的规定;隔爆接合面宽度、间隙、表面粗糙度等参数应符合GB3836.2—2010中第5章的要求;所有隔爆面应涂防锈油或采取其他防锈措施;内腔非配合面应涂1321耐弧漆;隔爆面连接的所有紧固件均应有防止自行松脱的措施;
外壳抗冲击性能
隔爆外壳应满足GB3836.1-2010中26.4.2冲击试验要求,冲击能量20J。 密封圈等非金属材料
密封圈等非金属材料满足GB3836.1-2010中第7章的要求。
4.3.5 电缆引入装置
4.3.5.1 引入装置的夹紧性能
本产品中电缆引入装置的夹紧性能应符合GB3836.1—2010附录A.3.1条规定。
4.3.5.2密封性能和机械强度
本产品密封圈应符合GB3836.2—2010附录C中C3条。GB3836.1—2010附录 A.3.1.5条中规定。
性能要求
4.4.1 工作电流试验
推动器在额定工作电压、额定工作电压频率下,在推动额定负载达到额定行程时,其工作电流应小于等于表1、2规定的额定电流。
4.4.2上升和下降时间
推动器在额定频率、电压、负载和垂直安装时其上升和下降时间应不大于表1、2中规定。
4.4.3大推力试验
推动器在额定频率、额定电压和垂直安装时其大推力不小于1.25倍的额定推力,并在1.25倍的额定推力下,推动器推杆能推到额定行程。
偶然过电流试验
电动机应能承受1.5倍额定电流,历时不小于2min的偶然过电流试验电机不损坏,能正常工作。
4.4.7.3过转矩试验
电动机热状态和逐渐增加转矩的情况下,应能承受1.6倍额定转矩的过转矩试验历时15S而无转速突变、停转及发生有害变形,此时,电压和频率应维持额定值。
4.4.7.4三相电流不平衡试验
当三相电源平衡时,电动机的三相空载电流中任何一相与三相平均值的偏差应不大于三相平均值的10%。
包装
7.2.1出厂产品均需进行包装(如需方许可,可采用裸装)并应符合GB/T 13384的规定。
7.2.2每台产品须带如下随机文件:
a) 产品合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标志证书复印件;
b) 产品使用说明书;
c) 装箱清单;
d) 装配图。
7.3运输与贮存
7.3.1出厂产品在运输吊装中,严禁倒置和磕碰。
7.3.2推动器应在没有雨雪侵入,空气流通,无阳光曝晒的环境中保管储存。
8 质量
在用户遵守产品保管和合理安装、正确使用的条件下,产品自使用之日起12个月内,但不超过自发货之日起算起18个月内,确因制造质量不良而不能正常工作时,本厂无偿为用户修理或更换。
隔爆型电力液压推动器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BEd粉尘隔爆型电力液压推动器(以下简称推动器)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爆炸性粉尘环境防爆用的电力液压推动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
GB 755-2019 旋转电机 定额和性能
GB 3836.1-201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要求(eqv IEC 60079-0:1998)
GB 3836.2-201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隔爆型“d”(eqv IEC 60079-1:1990)
GB 3836.3-201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3部分:增安型“e”(eqv IEC 60079-7:1990)
GB 12476.1-2013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要求(IEC 61241-0:2004:MOD)
GB 12476.5-2013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5部分:外壳保护型tD(IEC 61241-1:2004:MOD)
GB 12476.8-2013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8部分:试验方法 确定粉尘低电燃温度的方法
GB/T 4208-2017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 5171-2016 小功率电机通用技术要求
GB/T 1032-2012 三相异步电动机试验方法
GB/T 13306-2016 标牌
GB/T 13384-2008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