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分区,就是用防火墙或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物将各楼层在水平方向分隔出的防火区域。它可以阻止火灾在楼层的水平方向蔓延。防火分区应用防火墙分隔。如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加冷却水幕或闭式喷水系统,或采用防火分隔水幕分隔。
防火墙应直接设置在建筑的基础或框架、梁等承重结构上,框架、梁等承重结构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防火墙的耐火极限。防火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梁、楼板或屋面板的底面基层。当高层厂房(仓库)屋顶承重结构和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低于 1.00 h,其它建筑屋顶承重结构和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低于0.50h 时,防火墙应高出屋面 0.50 m 以上.
防火隔墙在同一建筑内每层的设置部位都可不相同,根据使用要求或建筑构造要求分隔,具有立性。防火隔墙应位于建筑内同层的相邻区域之间。所以从单一的水平层角度用观感来看,两者并无显著分别,当观察角度从建筑物整体由外而内审视便一目了然。
除商业服务网点外,住宅建筑与其他使用功能的建筑合建时, 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和 1.50h的不燃性楼板完全分隔;当为高层建筑时,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和耐火极限 不低于2.00h的不燃性楼板完全分隔。
除住宅建筑套内的自用楼梯外, 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的疏散楼梯间,应在首层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的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分隔并应直通室外,确需在隔墙上开门时,应采用 乙级防火门。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部分与地上部分不应共用楼梯间,确需 共用楼梯间时,应在首层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的防火隔墙和 乙级防火门将地下或半地下部分与地上部分的连通部位完全分隔,并应设置明显的标志。
避难走道防火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0h。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电梯井、机房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的防火隔墙,隔墙上的门应采用 防火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