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造柱小截面可采用 240mm×180mm, 纵向钢筋宜采用4φ12, 箍筋间距不宜大于250mm,且在柱上下端宜适当加密;7度时超过六层、8度时超过五层和9度时,构造柱纵向钢筋宜采用4φ14,箍筋间距不应大于200mm;房屋四角的构造柱可适当加大截面及配筋。
构造柱与墙连接处应砌成马牙槎,并应沿墙高每隔500mm设2φ6拉结钢筋,每边伸入墙内不宜小于1m。
构造柱与圈梁连接处,构造柱的纵筋应穿过圈梁,构造柱纵筋上下贯通。
为提高多层建筑砌体结构的抗震性能,规范要求应在房屋的砌体内适宜部位设置钢筋混凝土柱并与圈梁连接,共同加强建筑物的稳定性。这种钢筋混凝土柱通常就被称为构造柱。
焊接要求:格构柱焊接要求较高,焊缝表面应均匀、平滑,无折皱间断和未满焊,并与基本金属平缓连接,严禁有裂纹、夹渣、焊瘤、烧穿、弧坑、针状气孔和熔合性飞溅等缺陷。
格构柱主要作用是架钢支撑的,在格构柱下面也是有桩的,那桩就是立柱桩,有的立柱桩是临时的,有的是直接由抗拔桩兼做立柱桩的。
格构柱采用在场外钢构加工厂加工制作,原材料进场审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并对材料的外观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准予制作。对制作完成的格构柱依据《钢结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205-2001及设计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允许进场进行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