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航灯
信号灯表示船舶所处状态或提供灯语的一类灯具。有环照灯、锚泊灯、闪光灯和通信闪光灯等。
环照灯:能在360°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白、红、绿或黄色的灯光,能见距离2~3海里。
尾灯:安置在船尾正中的白光灯。在135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后方到每一舷67.5度内显示。桅灯的高度应当尽可能与舷灯保持水平,但不得高出舷灯。
其他情况号灯的使用
桅顶:安置在船舶的桅杆上方或者首尾中心线上方的号灯,在225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前方到每一舷正横后22.5度内显示。舷灯:安置在船舶高甲板左右两侧的左舷的红光灯和右舷的绿光灯,自船首向船尾各自在112.5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前方到各自一舷的正横后22.5度内分别显示。
灯塔夜间航标灯持续闪烁以提醒远处的船只。随着时间的推移,虽出现了许多其他的助航设备,但灯塔航标灯的作用依然重要。助航设备的作用便是提高船只航行的安全性。当助航灯光标示恰当,太阳能航标灯助航设备便能成为避免大型事故的有力保障。随着时代的改变,海上导航的需求也在改变。早期能确保顺利完成航行是的目的,而今效率、经济性、货运量、航期等大量的指标都融入了航行之中,因此航标灯助航的概念也随之升级。
灯塔(light house)是另一个早期航海的伟大创造,它提示船只陆地的位置,以便航船估算离陆地的距离,并决定是否停泊。灯塔夜间航标灯持续闪烁以提醒远处的船只。
航标灯的功能和作用:航标灯引导船舶沿航道安全航行而配布的标志和信号设施。航标灯以特定的标志、灯光、 声响和无线电信号标示航道的方向、界限,水上和水 下的碍航物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