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汽车使用年限 1.出租车(小、微型)8年 2.旅游、公路客运车(大型、中型)15年 3.非营运的大、中型汽车20年 4.微型载货汽车12年 5.重、中、轻型载货汽车15年
厢式小货车又叫小厢式货车,主要用于全密封运输各种物品,特殊种类的小厢式货车还可以运输化学危险物品 。具有机动灵活、操作方便,工作、运输量大,充分利用空间及安全、可靠等优点。
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但可延长使用年限长不超过10年。延缓报废使用的旅游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4次;延缓报废使用的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15年的,从第16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