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性和公正性的原则。环认委和环注委接受来自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严格按照国际准则的要求建立自我约束机制,依据规定的准则和程序对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审核员及培训机构开展评审活动并授予国家认可和注册资格。从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与认可的公正性及性。
ISOl4001与我国的法律法规
ISOl4001系列标准中一个关键性的问题是要符合所在国的环境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要求组织在环境方针中对遵守法律法规予以承诺,确保组织的环境行为不仅现在符合,将来也能够满足法律与政策要求。对环境管理体系咨询师来说则清楚地了解本国的环境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掌握切实的环境科学基础知识才能够胜任认证咨询工作。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对环境问题很早就予以了高度的重视,国家自1972年以来,相继出台了大量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在世界的环境保护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形象。我国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可以分为强制性和指导性两大类,如《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排污收费制度》等都是强制招待的法规,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我国的环境法律法规是于我国的经济与技术发展的,通过ISOl4001认证正在法律法规的提升和完善。
受理申请方的申请
申请认证的组织要综合考虑各认证机构的性、信誉和费用等方面的因素,然后选择合适的认证机构,并与其取得联系,提出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申请。认证机构接到申请方的正式申请书之后,将对申请方的申请文件进行初步的审查,如果符合申请要求,与其签订管理体系审核/注册合同,确定受理其申请。
促使企业自觉遵守环境法律、法规,并在其生产、经营活动中考虑其对环境的影响。ISOl4001标准要求企业作出遵守环境法律法规的承诺,同时要求企业判定出其活动中会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因素并对其实行运行控制措施,减轻企业活动对环境的压力。因此,通过推广实施ISOl4001,可使企业提高自主守法意识,变被动守法为主动守法,促进我国环境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的执行。
企业如果获得了ISOl4001的认证证书,就等于获得了一张出口的“绿色通行证”,从而避开发达国家设置的“绿色贸易壁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