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工厂经认证执行机构报请推行取消工厂或产品之认证资格及认证标志使用权后,若仍继续使用时,应由认证执行机构确认后报请推行透过大众传播媒体公布布厂商名称,并由推行函请相关主管机关依法办理。
GMP是英文单词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s的缩写,它初是由美国坦普尔大学6名教授编写制订,20世纪60-70年代的欧美发达国家以法令形式加以颁布,要求制药企业广泛采用。中国自1988年正式推广GMP标准以来,先后于1992年和1998年进行了两次修订。
通过执行GMP这一系列的规程,藉以达到一个共同的目的:
--防止不同食物或其成份之间发生混杂;
--防止由其它食物或其它物质带来的交叉污染;
--防止差错与计量传递和信息传递失真;
--防止遗漏任何生和检验步骤的事故发生;
--防止任意操作及不执行标准与低限投料等违章违法事故发生;
制订和实施GMP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人们饮食安全;同时也是为了保护食品生产企业,使企业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另外,实施GMP是和法律赋予食品行业的责任,并且也是中国加入WTO之后,实行食品质量制度的需要----因为食品生产企业若未通过GMP认证,就可能被拒之于国际贸易的技术壁垒之外。
GMP认证的意义:
•为食品生产提供一套遵循的组合标准。
•为卫生行政部门、食品卫生监督员提供监督检查的依据。
•为建立国际食品标准提供基础。
•便于食品的国际贸易。
•使食品生产经营人员认识食品生产的特殊性,提供重要的教材,由此产生积极的工作态度,激发对食品质量高度负责的精神,消除生产上的不良习惯。
•使食品生产企业对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要求更为严格。
•有助于食品生产企业采用新技术、新设备,从而食品质量。
“GMP”是英文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的缩写,中文的意思是“良好作业规范”,或是“优良制造标准”,是一种特别注重在生产过程中实施对产品质量与卫生安全的自主性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