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固化法
水泥固化是以水泥为固化剂将危险废物进行固化的一种处理方法。水泥中加入适当比例的水混合会发生水化反应,产生凝结后失去流动性则逐渐硬化。水泥固化法是用污泥(危险固体废物和水的混合物)代替水加入水泥中,使其凝结固化的方法。
对有害污泥进行固化时,水泥与污泥中的水分发生水化反应生成凝胶,将有害污泥微粒包容,并逐步硬化形成水泥固化体。可以认为,这种固化体的结构主要是水泥的水化反应物。这种方法使得有害物质被封闭在固化体内,达到稳定化、无害化的目的。
水泥固化法由于水泥比较便宜,并且操作设备简单,固化体强度高、长期稳定性好,对受热和风化有一定的抵抗力,因而利用价值较高。
水泥固化法的缺点:水泥固化体的浸出率较高,通常为10-4~10-5g/(cm2.d),因此需作涂覆处理;由于油类、有机酸类、金属氧化物等会妨碍水泥水化反应,为固化质量,加大水泥的配比量,结果固化体的增容比较高;有的废物需进行预处理和投加添加剂,使处理费用增高。
水玻璃固化法
水玻璃固化是以水玻璃为固化剂,无机酸类(如、、等)作为剂,与有害污泥按一定的配料比进行中和与缩合脱水反应,形成凝胶体,将有害污泥包容,经凝结硬化逐步形成水玻璃固化体。用水玻璃进行污泥的固化,其基础就是利用水玻璃的硬化、结合、包容及其吸附的性能。
水玻璃固化法具有工艺操作简便,原料易得,处理费用低,固化体耐酸性强,抗透水性好,重金属浸出率低等特点。但目前此法尚处于试验阶段。
沥青固化法
沥青固化是以沥青为固化剂与危险废物在一定的温度、配料比、碱度和搅拌作用下产生皂化反应,使危险废物均匀地包容在沥青中,形成固化体。
经沥青固化处理所生成的固化体空隙小、致密度高,难于被水渗透,同水泥固化体相比较,有害物质的沥滤率更低。并且采用沥青固化,无论污泥的种类和性质如何,均可得到性能稳定的固化体。此外,沥青固化处理后随即就能硬化,不需像水泥那样经过20~30天的养护。但是,由于沥青的导热性不好,加热蒸发的效率不高,倘若污泥中所含水分较大,蒸发时会有起泡现象和雾沫夹带现象,容易排出废气发生污染。对于水分含量大的污泥,在进行沥青固化之前,要通过分离脱水的方法使水分降到50%~80%左右。再有,沥青具有可燃性,考虑到如果加热蒸发时沥青过热就会引起大的危险。
焚烧法
焚烧法是高温分解和深度氧化的综合过程。通过焚烧可以使可燃性的危险废物氧化分解,达到减少容积,去除性,回收能量及副产品的目的。
危险废物的焚烧过程比较复杂。由于危险废物的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比较复杂,对于同一批危险废物,其组成、热值、形状和燃烧状态都会随着时间与燃烧区域的不同而有较大的变化,同时燃烧后所产生的废气组成和废渣性质也会随之改变。因此,危险废物的焚烧设备适应性强,操作弹性大,并有在一定程度上自动调节操作参数的能力。
一般来说,差不多所有的有机性危险废物都可用焚烧法处理,而且好是用焚烧法处理。而对于某些的有机性危险废物,只适合用焚烧法处理,如石化工业生产中某些含性中间副产物等。
焚烧法的优点在于能迅速而大幅度地减少可燃性危险废物的容积。如在一些新设计的焚烧装置中,焚烧后的废物容积只是原容积的5%或更少。一些有害废物通过焚烧处理,可以破坏其组成结构或杀灭病原菌,达到、除害的目的。此外,通过焚烧处理还可以提供热能。 焚烧法的缺点:一是危险废物的焚烧会产生大量的酸性气体和未完全燃烧的有机组分及炉渣,如将其直接排入环境,必然会导致二次污染;二是此法的投资及运行管理费高,为了减少二次污染,要求焚烧过程设有控制污染设施和复杂的测试仪表,这又进一步提高了处理费用。
实验室危险废物的管理
第四条 各实验室要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存储,划定区域放置,及时申报处理,学院室安排专人每天到各实验室进行收集,交由天津市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许可、具有危险废物处置的厂家运输和处理。
第五条 各实验室要根据本实验室的具体情况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规定、处理流程和应急预案,并做到制度上墙、责任到人。
第六条 实验室危险废物不得与普通生活垃圾混放,一经发现,相关运输和处理费用由责任实验室自行承担。
第七条 有机废液要倒入塑料桶,塑料桶要张贴标签,楼名、房间号、废液成分名称,封严桶口,防止泄漏。不得将存在相互反应的废液倒入同一塑料桶,也不得将废液桶与有用试剂和蒸馏水混放。
第八条 废试剂瓶内不得有余试剂,放入编织袋,扎紧袋口,平稳放置。
第九条 针管、头、玻璃碎片等损伤性废物须放入容器,以免发生扎伤或划伤。
第十条 沾染性废物和感染性废物须经高压灭菌消毒等预处理后,方可放入垃圾袋。
第十一条 实验动物尸体须放入冰箱,严禁将未按照实验动物要求处死的实验动物放入冰箱。
第十二条 实验室应及时清理过期试剂和,放入纸箱并名称、数量和性质。
实验室废水属于危险废物吗?
实验室废水是属于危险废物的。根据《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前面所称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应当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应当报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按照污染程度实验室废水可以分为高浓度实验室废水和低浓度实验室废水。其中高浓度实验废水包括一般液态失效试剂(废酸、废碱、废等),液态实验废弃产物或副产品(样品分析液、液体产品和副产品等),剧毒物实验后的洗涤液。低浓度实验废水包括实验器皿和实验产物的低浓度洗涤水,一般的化学反应产物,低毒低浓度的废试剂,实验室清洁卫生用水及冷却用水等。
高校处理实验室废水的主要途径就是交给有相应的废水处理机构,但是对废水的处理也没有很好的方法。目前,高校实验室废水排放还未完全纳入的监督管理之中,除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外,也要重视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定期培训,在实验过程中减少使用量,尽量寻求害性替旧的有害物质。同时注重新方法和新技术的应用,积极推行实验室物质的回收循环利用,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在实验室实行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表制度,并定期接受当地的监督检。
各产废单位遵守如下规定:
1.各实验室设置危险废弃物存放柜(箱、架),并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存放地点在室内,要做到安全、牢固,远离火源、水源
2.直接盛装危险废弃物的容器满足以下要求:
(1)容器的材质与危险废弃物相容(不互相反应)
(2)容器要满足相应的强度和防护要求
(3)容器完好无损,封口严紧,防止在搬动和运输过程中泄漏、遗撒
(4)每个盛装危险废弃物的容器上都粘贴明显的标签(或原有的,或贴上新的标签,所盛物质的中文名称及危险性质),标签不能有任何涂改的痕迹
(5)凡盛装液体危险废弃物的容器都留有适量的空间,不能装得太满
3.临时存贮危险废弃物做到:
(1)按类分别存放,不相容的物质应分开存放,以防发生危险
(2)易碎包装物及容器容量小于2l的直接包装物应按性质不同分别固定在木箱或牢固的纸箱中,并加装填充物,防止碰撞、挤压,以安全存放
(3)直接盛装危险废弃物的容器在存贮过程中(含在间接包装箱中)应避免倾斜、倒置及叠加码放
(4)各实验室的危险废弃物存贮时间不宜超过6个月,存量不宜过多
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工作
1.凡购买使用化学、试剂等的人员都有责任管理好上述物品,经常检上述物品的质量和标签,以防标签脱落及物品变质,造成无法使用或处置困难
2.各实验室所产生的危险废弃物,要随时产生随时收集到满足规定的盛装容器中,并适时存贮到本室的危险废弃物存放柜中,在收集过程中,要特别注意:
(1)不相容的物质(即,相互反应的物质)应分别盛装在各自的容器中
(2)为了安全,防止收集或处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收集危险废弃物时要确保盛装容器上标签内容与内盛物质的一致性,不要随意改动标签,有改动痕迹的标签视为无效标签
(3)不稳定的物质应先做好预处理再收集存放
实验室危险废物包装
(1)实验室废液
实验室各类废液按上述要求分类后,装入统一规格的耐强酸强碱加厚高密度聚乙烯桶中,废液面与桶口间距保留至少10厘米空间以防溢出。
(2)瓶装试剂或一般固废
瓶装试剂或实验室一般固废按同一类别性质置于25L广口塑料圆桶中,带盖密封,塑料桶外张贴分类标签,后将密封好的25L塑料桶置于定制的塑料卡板箱中,塑料卡板箱带盖封装严实。
(3)废弃试剂空瓶
废弃试剂空瓶用纸箱或包装袋整齐装好,包装外张贴分类标签,然后将纸箱或包装袋置于塑料卡板箱中,塑料卡板箱带盖封装严实。
(4)未知废液或未知瓶装试剂
未知废液或未知瓶装试剂应单包装,按照高危化学品的管理规定执行管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