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名称、住所或者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回收拆解企业应当自信息变更之日起30日内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上传变更说明及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经拆解经营场地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准后换发《资质认定书》。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经审查报废机动车企业资质认定申请材料、《现场验收评审意见表》等,认为申请符合资质认定条件的,在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网站和“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申请有异议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需要通过组织听证、复评复审等对异议进行核实;对申请无异议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对申请予以通过,创建企业账户,并颁发《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认定书》)。对申请不符合资质认定条件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作出不予资质认定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本行政区域内取得资质认定的回收拆解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布。
目前回收的报废汽车中,除了有少量的老式奥迪和奔驰等车型外,基本都是一些几万到十万左右的车型。为避免拆解过程中出现危险,拆解汽车前,工作人员要先将气囊系统拆解下来,送进一个特殊的铁箱容器内,然后自动引爆气囊。另外,工作人员在拆解前,还要做一项重要的事情,就是提取车内的氟利昂,一辆汽车多可提取一公斤纯氟利昂,氟利昂是破坏臭氧层的元凶,提取氟利昂容易造成二次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