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签,起源于春秋战国时期,当时称为“牙签”。用竹片制成的,每当看到卷轴中重要的地方,就会在书的一端插上“牙签”,方便之后查看。当卷轴书改成折装以后,书签的用途就更大了。宋朝以后,对书签越来越讲究,有时就会手写一些座右铭之类的句子在书签上。如今的书签上印有诗词警句、名人格言和装饰图画,就是缘于此。
书签,是一种固定的用于区分读书进度的标志物。书签可以帮读书者爱护书籍,记下书看到哪里。书签比折书等记页码方式更方便,对书的损坏度更低,是很好的一种记页码方式。
书签用作题写书名的,一般贴在古籍封皮左上角的,有时还有册次和题写人姓名及标记阅读到什么地方,记录阅读进度而夹在书里的小薄片儿 ,随着网络时代的发展,又出电子书签等,以记录阅读进度和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