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条件是什么?那么注册有限合伙企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需要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发起设立;
2、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成为执行事务合伙人;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3、有限合伙企业是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4、有限合伙企业在登记事项中应当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认缴的出资数额;
5、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6、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但是不得以劳务出资;
7、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8、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中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额;如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的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的责任;
9、有限合伙企业需要有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合伙人发起。
合伙企业交税分两种情况如下:
1、法定代表人合作伙伴,“生产制造经营所得”,或是“股利分配、贷款利息、收益所得的”,均征缴所得税,一般征收率为25%;
2、普通合伙人合作伙伴,主要缴纳两大类个人企业所得税分别是,经营所得、股利分配、贷款利息、收益所得的。
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1、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名称。5、有营业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