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的吊具或抓取装置(如抓斗、电磁吸盘)的上极限位置与下极限位置之间的距离,称为起重机的提升高度,以米(m)为单位。
起重机一般常用的提升高度有12、16、12/14、12/18、16/18、19/21、20/22、21/23、22/26、24/26m等几种。其中分子为主钩提升高度,分母为副钩提升高度。
注意事项
(1)每台起重机在明显的地方挂上额定起重量的标牌。
(2)工作中,桥架上不许有人或用吊钩运送人。
(3)无操作证和酒后都不许驾驶起重机。
(4)操作中精神集中、不许谈话、吸烟或做无关的事情。
(5)车上要清洁干净;不许乱放设备、工具、易燃品、易爆品和危险品。
(6)起重机不允许超荷使用。
(7)下列情况不许起吊:捆绑不牢;机件超负荷;信号不明;斜拉;埋或冻在地里的物件;被吊物件上有人;没有安全保护措施的易燃品、易爆器和危险品;过满的液体物品;钢丝绳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升降机构有故障。
(8)起重机在没有障碍物的线路上运行时,吊钩或吊具以及吊物底面,离地面2m以上。如果越过障碍物时,须超过障碍物0.5m高。
(9)对吊运小于额定起重量50%的物件,允许两个机构同时动作;吊大于额定起重量50%的物件,则只可以一个机构动作。
对桥式起重机滑轮的检查。在槽底磨损量是否超标和铸铁滑轮是否存在裂纹。对于俯扬机构滑轮组的平衡轮,因平常情况它不动作,很易被忽视。所以,在安装定要查其转动的灵活性,否则,安装中俯扬左右钢丝绳的长短和拉力不能通过平衡轮来自动调节,以致增加了在高空调整俯扬绳的难度和作业危险程度。